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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专家)解读】《关于公布实施霍邱县公示地价成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霍邱县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2-08-31 17:13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6号)、《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用函〔2019〕98号)文件要求,“各地要按照《通知》要求,全面开展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以及农用地定级工作,确保在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故开展我县集体建设用地和集体农用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

二、工作目的

1、农用地

(1)为贯彻落实新《土地管理法》,对农用地进行科学、合理、统一、严格管理,提高农用地管理水平提供依据;

(2)为科学量化农用地数量、质量和分布,实施区域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提供依据;

(3)为理顺土地价格体系、培育完善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资产合理配置,开展土地整理、土地征用补偿、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等工作提供依据。

2、集体建设用地

(1)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体系的建立能够丰富城镇公示地价体系,能够为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提供有效的价格基准;

(2)赋予并保护农民的集体建设用地的财产权,为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实现城乡统筹发展提供价格依据;

(3)为健康发展农村非农产业,规范非农产业用地,控制用地规模;

(4)为逐步实现集体建设用地与城市用地“同地、同权、同价”提供实践依据。

3、标定地价

开展城镇标定地价公示工作,是为了完善地价公示体系,标定地价体系与基准地价体系、地价动态监测体系构成了“三位一体”的公示地价体系。

三、工作内容

1、根据《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14)要求,采用计算机等技术手段,对影响土地质量的各种经济、社会、自然因素等进行分析,划分上地级别,全面完成霍邱县集体建设用地的土地定级工作:根据(农用地定级规程)(GB/T28405-2012)要求。采用计算机等技术手段,对影响国有和集体农用地的自然因素、社会经济因素及区位因素进行分析,划分土地级别。全面完成霍邱县农用地的土地定级工作;根据《标定地价规程》(TD/T1052-2017)要求,采用计算机等技术手段,在土地级别的基础上划定霍邱县标定区域。

2、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要求,完成霍邱县集体建设用地的基准地价评估工作,完善霍邱县基准地价体系:根据(农用地估价规程》(GB/T28406-2012)要求,完成霍邱县国有和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评估工作:根据《标定地价规程》(TD/T1052-2017)要求,在标准区域内,选择标准宗地,进行霍邱县标定地价评估,建立霍邱县标定地价体系。

3、在定级估价的基础上,建立霍邱县集体建设用地地价样点数据库:建立国有和集体农用地地价样点数据库:建立霍邱县标准宗地及标定地价数据库。

4、根据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7]1234号)和《六安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标定地价制定及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试点工作的通知》(六国土资函〔2018]135号)文件要求完成霍邱县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试点成果相关电子化备案工作。

四、工作成果

本次标定地价、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试点工作预期成果包括文字报告、表格成果、电子数据成果等最终成果及相对应的中间成果。

1、文字报告

(1)《霍邱县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工作报告》

(2)《霍邱县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技术报告》

(3)《霍邱县农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工作报告》

(4)《霍邱县农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技术报告》

(5)《霍邱县标定地价评估工作报告》

(6)《霍邱县标定地价评估技术报告》

2、表格成果

(1)霍邱县各用地类型级别面积汇总表

(2)霍邱县各用地类型基准地价汇总表

(3)霍邱县各用地类型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

(4)霍邱县标准区域设置面积汇总表

(5)霍邱县标准宗地数量统计表

(6)霍邱县标准宗地评估价格汇总表

3、图件成果

(1)霍邱县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图

(2)霍邱县农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图

(3)霍邱县标准宗地分布图

(4)霍邱县标定地价评估成果图

4、电子数据成果

包含霍邱县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定级因素因子分值图、估价样点数据库:霍邱县标准区域划分及标准宗地设置分布图、标定地价评估样点数据库。

五、成果应用

(1)宏观调控土地市场、指导地产交易:政府管理部门可利用基准地价及宗地地价修正体系迅速快捷地把握地价的大致水平,指导交易活动,规范交易行为。

(2)基准地价为宗地价格评估提供重要依据和方法:在土地市场交易样点较少的区域,它具有政策性强,能够较好地反映该区域一般价格水平、程序规范等特点。

(3)政府制定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在此基础上统筹考虑集体建设用地价格水平,以便更好地指导和规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转,为集体商服用地和集体工矿仓储用地出让、出租提供参考基础。

(4)标定地价为城市内具体区域具体地块价格,形象直观,具体明确,便于人们认识、了解和比较,起到精确公示作用。标定地价成果可作为参考和数据来源直接应用于土地评估。标定地价制定实施可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促进城市土地合理利用。不同区域和地段的土地得到最优化、合理利用,从而通过经济手段调节用地结构和布局,达到城市土地资源配置和土地利用结构逐渐趋于合理的目的。

六、创新举措

充分结合我县县域实际情况开展工作,即参照土地定级估价的基本原则和作业规划,又注意吸收和借鉴先进的理论和方法,确保土地定级估价成果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宏观评估与微观估价等方面相统一。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加大公示地价成果的宣传和应用工作,做好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前期准备工作。

(解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解读人:汪凯;联系电话:0564-6025633;地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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