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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专家)解读】《关于公布霍邱县城区及部分乡镇(经济开发区)土地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霍邱县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9-06-07 09:58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近日,霍邱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公布霍邱县城区及部分乡镇经济开发区)土地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以下简称《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该《基准地价更新成果》旨在以基准地价为指导价,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量化土地资产价值,促进土地要素顺畅流通,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一、制定背景

根据《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7〕1234号)、《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14)、《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等法律、法规、政策及规程的规定,各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规程,开展基准地价制定、更新和公布工作,要求基准地价每3年应更新一次。我县上一轮基准地价分为城区和马店镇、冯井镇、长集镇、孟集镇、临淮岗镇以及开发区等区域,基准地价估价期日为2015年1月1日,迄今为止已超过三年时间,亟需更新。

二、工作目的

开展本次土地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是为了科学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调整与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合理配置土地资产;强化政府对土地市场的客观调控,促进土地市场的培育和发展;为土地有偿使用提供合理的土地级别、价格标准;为有关部门制订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提供科学依据。本次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的具体目的如下:

1、满足征收土地使用税费的需要。

2、满足政府宏观调控土地市场,培育和发展土地市场的需要。

3、满足有关部门制订土地利用计划、规划,合理配置土地资产的需要。

4、满足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需要。

三、制定过程

制定过程中,我局严格执行基准地价更新规程。2018年4月—10月,完成资料收集、外业调查、定级资料、样点分析;10月底完成初步成果并多次讨论完善;11月30日举行成果公开听证,根据听证意见再次进行了修改完善,并重新征求相关单位意见。2019年1月项目成果通过省自然资源厅验收并复函。

四、主要成果

本次我县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对象包括:城区52.08平方公里,马店镇和开发区25.9平方公里,长集镇12.36平方公里,冯井镇6.13平方公里,孟集镇2.08平方公里,临淮岗镇4.05平方公里。更新估价期日均为2018年1月1日。

城区共划分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4种用途。其中:商服用地划分为四个级别,其最高价格为85万元/亩,最低价格为30.67万元/亩;住宅用地划分为四个级别,其最高价格为87.33万元/亩,最低价格为30.67万元/亩;工业用地划分一个工业控制区和二个级别,工业一级的价格均为8万元/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划分为三个级别,其最高价格为28万元/亩,最低价格为25万元/亩。

5个乡镇及开发区共划分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4种用途,均划分为三个级别。其中:商服用地最高价格为52万元/亩,最低价格为28万元/亩;住宅用地最高价格为47.33万元/亩,最低价格为22万元/亩;工业用地最高价格为8万元/亩,最低价格为6.73万元/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最高价格为20万元/亩,最低价格为12万元/亩。

五、创新举措:

充分利用地理信息数据库的理论与技术手段,实现了土地定级估价数据处理、管理、分析、制图等全数字式的自动化流程。在土地定级方面,利用土地定级数据库,进行综合分析,初步划分土地级别,对初步划分的土地级别进行了市场资料验证和专家评议最终确定了土地级别;在土地估价方面,充分利用市场交易资料采用多种评估方法测算样点地价,运用数理统计进行数据的检验与剔除,利用市场交易样点地价、样点地价与土地级别指数数学模型法、样点地价与定级单元总分值数学模型法多途径测算了商服、住宅、工业、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级别平均地价,结合霍邱县实际情况和地价管理政策确定了商服,住宅、工业、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级别基准地价,并建立了宗地地价修正体系。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做好本轮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公开公示和成果应用工作,进一步加强土地市场管理,健全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体系,促进我县土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解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解读人:汪凯;联系电话:0564-6025633;地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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