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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专家)解读】霍邱县自然资源局关于《霍邱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霍邱县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1-02-08 16:22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背景依据

2019年7月11日,《自然资源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16号》,明确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无居民海岛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所有自然生态空间统一进行确权登记,标志着我国开始全面实行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迈入法治化轨道。《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2020〕24号),对全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决定从2020年起,利用4年时间基本完成全省重点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2023年以后,通过补充完善的方式逐步实现全省全覆盖的工作目标。

二、制定意义

《方案》的出台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理念,全面铺开、分阶段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推动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支撑自然资源合理开发、有效保护和严格监管,助力马鞍山新阶段现代化“生态福地、智造名城”建设。

三、主要目标

以坚持资源公有、坚持物权法定、坚持统筹兼顾、坚持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充分利用国土调查和自然资源专项调查成果,首先对我县行政区域内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以及江河湖泊、生态功能重要的湿地、重点国有林区等具有完整生态功能的自然生态空间和全民所有单项自然资源开展统一确权登记,逐步实现对水流、森林、山岭、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全部国土空间内的自然资源登记全覆盖。

四、制定依据

《自然资源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16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2020〕24号

五、起草过程

我局于2020年下半年启动《方案》起草工作,会同县相关部门,结合我县实际,根据部、省、市方案拟定初稿,按照皖政〔2020〕24号要求,报经市自然资源局审核通过,最终形成《方案》。

六、主要内容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我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根据部、省方案,研究制定了《霍邱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送审稿)》(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务;第三部分是时间安排;第四部分是保障措施;第五部分是附件。

(一)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资源公有、物权法定、统筹兼顾、分级与属地相结合、发展和保护相统一等原则,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充分利用国土调查和自然资源专项调查等成果,对具有完整生态功能的自然生态空间和全民所有单项自然资源开展统一确权登记,逐步实现对水流、森林、山岭、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全部国土空间内的自然资源登记全覆盖,助力马鞍山“生态福地、智造名城”建设。

(二)主要任务。一是配合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市自然资源局直接开展的统一确权登记工作;二是开展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我县确定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自然资源类型为自然保护地、水流、湿地、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和森林五种;三是建立县级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数据库和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全县自然资源登记信息的统一管理,与省、市级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系统相衔接,服务于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有效监管。

(三)时间安排。在2020年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利用4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市重点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2023年以后,通过补充完善的方式逐步实现全县全覆盖的工作目标。

(四)保障措施。一是强化协调配合。明确县财政、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积极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形成“政府统一领导、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支持配合”的工作机制;二是落实经费保障。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和权籍调查,根据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由县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三是做好舆论宣传。全面、及时、准确宣传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重大意义等,积极营造全社会主动参与、通力配合、全力支持的良好氛围;四是加强队伍能力建设。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登记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充实人员力量,加大培训力度,提升队伍素质,确保人员队伍适应自然资源统-确权登记工作要求。

(五)附件。霍邱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七、政策亮点

一是明晰了开展确权登记的自然资源类型及登记主体。根据国家对于自然资源的分类和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我县确定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自然资源类型为自然保护地、水流、湿地、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和森林五种。明确县政府负责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由中央委托地方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权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空间的统一确权登记。具体登记工作由县登记机构负责办理。二是确定了分阶段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年度计划。按照水流由县以上管理、不跨县区的标准,选出河流由县级开展确权登记,开展过程中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调整。根据确定的自然保护地和江河湖泊名单,按照年度数量均衡、涉及地区面广、具有一定代表性和先易后难的原则,确定2020、2021、2022年三年具体实施计划。该计划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动态调整。

八、下一步工作

根据《霍邱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要求,按照我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年度实施计划表,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河流的确权登记工作。

(解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解读人:何照阳;联系电话:0564-2778527;地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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