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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霍邱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时间:2024-04-09 10:52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招标代理机构:

为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管理,规范全县招标代理服务行为,提升招标代理业务水平,经研究制定《霍邱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49

 

霍邱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工作方案

 

按照国家发改委等13部委《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20221117号)《安徽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行为规范(试行)》(皖建招协〔20245号)等文件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代理行为日常考评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重新制定霍邱县政府投资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工作方案如下:

一、实施范围

在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登记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本通知要求重新申请,接受核验。不重新申请的,或者申请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纳入招标代理机构登记。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实行动态管理,未登记的代理公司接到项目代理任务后,可凭《项目代理协议书》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登记后,方可开展代理业务。项目组成员办理代理业务时应当实名。

 二、 登记条件 

1、依法登记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的经营范围须包含招标代理服务 、工程造价咨询等相关内容;

3、拥有不少于5名具备策划招标方案、编制招标文件、组织资格审查和组织开标、评标的相应专业能力的从业人员,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委托项目的内容和特点成立由招标代理专职从业人员组成的项目组,成员数量不少于2名,其中1名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或工程建设类、工程管理类、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两年以上同类项目招标代理工作经历。其他从业人员须具有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或工程建设类、工程管理类、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招标采购协会颁发的招标采购能力评价证书、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协会颁发的学习记录手册证书。登记的从业人员均应提供申请人近6个月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持有招标采购能力评价证书或学习记录手册证书的从业人员需具备大专以上学历。

4在我县城区(含合肥高新区霍邱现代产业园内有固定独立的办公场所和电脑、桌椅等必要的办公设施,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如有)等证书和业务质量内控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上墙档案资料存放设施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5、在《安徽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协会网》或者《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等可查询到代理机构及其专职人员信息,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同时,申请人及其从业人员信息须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市场主体库》登记注册,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6、项目组负责人至少提供1个依法必须招标(公开招标)项目的代理业绩,提供代理项目委托代理合同(或者招标代理项目组人员备案表》原件、代理项目招标公告(复印件)及公告网页截图、代理项目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及中标公示网页截图。

专门从事医疗器械、药品、耗材等其他交易领域的代理机构,须提供上述同类型相关业绩及人员从业证书。

7、申请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记:

1)申请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申请人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申请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申请人被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仍在失信期内的;

6)申请人在霍邱县被相关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期内;或近2年内(自登记之日向前追溯2年)在全国范围内被相关监督部门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且在官方网站公示的;

7)申请人在全国范围内被监管部门暂停招标代理业务的且暂停期未结束的;

8)申请人近2年内(自登记之日向前追溯2年)因参与串通投标、或者其他招标代理违法行为受到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的;

9)申请人存在其他不良信用等情形的。

8、项目组成员存在上述不良行为的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该成员不予登记。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资料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现场提交

申报时间:时间为2024420日至2024510日(正常上班时间);

申报地点及联系方式: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股(二室)(霍邱县城投综合办公楼4楼);

联 系 人:熊书伟、张家杰 ;

联系电话:0564-2717095

现场报名结束后,须提供一份PDF格式的电子版申报资料(与纸质资料一致,彩色扫描),统一发送到电子邮箱:1165455627@qq.com。各代理机构所有报名资料打包成一个文件(PDF格式),名称统一为“**公司招标代理登记申报资料”。

(二)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霍邱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名单申请表》原件(格式附后);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霍邱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登记诚信承诺书》原件(格式附后);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社保缴纳证明(6个月连续3个月)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招标代理资质证书(若有)、造价咨询资质证书(若有)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和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项目负责人两年以上同类项目招标代理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自登记之日向前追溯2年前的代理业绩或社保证明);

55名及以上从业技术人员汇总表(格式附后),同时提供从业人员证书及《安徽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协会网》或者《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的网页查询截图;在《安徽省公共资源平台市场主体库》登记注册网页查询截图;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6个月连续3个月)复印件(所有成员的证明材料按照从业技术人员汇总表依次分别提供);

6、代理机构在县城区(含合肥高新区霍邱现代产业园)的办公场所及必要的办公设施的证明材料,其中:办公场所证明材料,需提供房屋自有或租赁合同等合法使用的证明材料,并附办公区近期彩色照片3张,注明办公地点门牌号,便于登记现场核查及后期动态检查;

上述申报资料需每页加盖申报企业公章(原件现场核实无误后退回),按顺序汇编成册,活页装订或未装订材料不予接受。代理机构申报的登记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或隐报瞒报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将直接取消其登记资格并依法依规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和通报,2年内不予登记;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相关部门查处。

四、招标代理机构登记管理和使用

1、申请登记资料齐全的,将按照本《通知》第二条第4项要求进行现场核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及人员信息,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不满足要求的,取消登记。

招标代理机构登记信息发生变化或者新增从业人员时,应及时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信息变更(新增)登记。

2、全县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发包)项目,原则上招标人应在公示登记的代理机构中择优选择。 

3、对通过登记、公示无异议的招标代理机构,依据《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代理行为日常考评办法》(六公管委办〔20232号)等文件执行日常管理考评。

4、本登记工作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霍邱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工作方案》(霍公管〔202226号)同时废止。

 

 关于印发霍邱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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