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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霍邱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廉洁谈话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时间:2024-01-08 16:29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乡镇,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县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霍邱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廉洁谈话制度的通知》(霍公管办〔2023〕6号)文件精神,按照“廉洁谈话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县发改、公安、住建、市场监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参加”的规定,现就组织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廉洁谈话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廉洁谈话的人员。由县发改、公安、住建、市场监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排2名(AB岗)固定人员,参加廉洁谈话,固定人员由各参加单位报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开展廉洁谈话的时间。因我县进场交易工程建设项目较多,为提高工作效率,每周周一下午3时(法定节假日顺延至工作日)对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进行集体廉洁谈话,特殊情况由建设单位随时组织召集。廉洁谈话时间预约,由建设单位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股提前对接,电话:0564-2717327。

三、实施廉洁谈话的地点。廉洁谈话地点设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一开标厅。

四、廉洁谈话人员的召集。廉洁谈话人员及代理机构人员均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召集。代理机构人员由建设单位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3名具体从业人员(项目组负责人和2名业务经办人员)名单,人员名单需是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前登记的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被限制进场交易服务的从业人员不得参加。

五、廉洁谈话资料的收集。廉洁谈话形成的资料应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资料一并由代理机构收集归档,分别报送建设单位和公管部门。

              

 

           

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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