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表
(省直牵头部门统一组织发起)
序号 |
联合抽查 任务名称 |
牵头发起部门 (抽查事项) |
参与部门 (抽查事项) |
监管对象类型 |
抽查 基数 |
抽查比例 |
信用风险分类监管要求 |
抽查目标数 |
任务新建时间 |
检查 时间 |
抽查任务发起方式 |
6 |
2024年度网约车平台公司线上服务能力部门联合抽查
|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配合依法查询、调取相关数据信息能力及履行情况,数据库接入监管平台情况。) |
通信管理部门 (网约车平台网络应用、服务器设置等相关信息检查;从业人员相关证明材料,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等保报告、备案证明、网络与信息安全测评报告以及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技术手段建设等相关材料检查。) 公安部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检查) 人民银行 (支付结算业务合规性情况) 省网信管理部门 (网上内容处置能力情况) |
企业 |
注册在我省、取得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的网约车平台公司 |
抽查比例不超过15% |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
2024年5月份 |
2024年5月至9月 |
省直牵头部门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市落实或配合) |
13 |
2024年度全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部门联合抽查 |
文化和旅游部门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取得许可证及经营情况的检查。) |
公安部门 (信息网络及治安安全检查;网络安全保护技术措施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登记事项;公示信息情况检查。) 消防救援机构 (消防安全情况检查。)
|
企业 |
全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约2600家 |
按10%比例随机抽取。 |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
260家 |
2024年5月份 |
2024年5月至9月 |
省直牵头部门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市落实或配合) |
15 |
2024年度成品油经营企业经营行为部门联合抽查 |
商务部门 (对企业零售成品油经营资质开展检查;对企业购销、出入库、油品来源、销售去向、检验报告、检查记录等相关台账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开展检查;对企业岗位制度、操作规章、工作制度的建立情况开展检查。) |
公安部门 (对企业反恐工作措施开展检查。) 生态环境部门 (对企业油气回收装置和其他涉及环境保护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开展检查。)交通运输部门 (对企业涉及成品油运输活动开展检查。) 应急管理部门 (对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资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设备设施等安全生产管理实施情况开展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对企业登记事项、油品质量、商标使用和经营行为开展检查)
|
企业 |
全省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经营企业约5000家 |
总体抽查比例不超过1%。 |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
2024年5月份 |
2024年5月至9月 |
省直牵头部门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市落实或配合) |
16 |
2024年度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部门联合抽查 |
商务部门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情况检查。) |
公安部门 (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向所在地县公安机关备案情况检查;再生资源回收活动治安管理情况检查。) 生态环境部门 (再生资源回收过程中环境污染的防治情况检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符合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对登记事项、公示信息进行监管。) |
企业 |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 |
根据实际合理确定抽查比例 |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
2024年5月份 |
2024年5月至9月 |
省直牵头部门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市落实或配合) |
24 |
2024年度外卖送餐员权益维护部门联合抽查 |
市场监管部门 (压实企业合理管控外卖骑手在线工作时长落实情况;压实企业对外卖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配送环节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
公安部门 (压实企业对外卖送餐员的日常交通安全教育,引导督促使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配送车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压实企业在外卖送餐员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主体责任。) 商务部门 (优化公共服务;推动外卖送餐服务标准化建设;压实企业在外卖送餐员安全生产等方面主体责任。) |
企业 |
外卖餐饮平台及第三方配送合作单位 |
按照不低于25%的比例抽查 |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
2024年5月份 |
2024年5月至9月 |
省直牵头部门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市落实或配合) |
附件2:
六安市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表
(市直牵头部门统一组织发起)
序号 |
联合抽查 任务名称 |
牵头发起部门 (抽查事项) |
参与部门 (抽查事项) |
监管对象类型 |
抽查基数 |
抽查 比例 |
信用风险 分类监管 要求 |
抽查目标数 |
任务 新建 时间 |
检查 时间 |
抽查任务发起方式 |
8 |
六安市2024年度对民爆生产、销售和爆破企业的联合抽查 |
市经信局 (对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企业违法销售、储存民用爆炸物品,未经许可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监督检查) |
市公安局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和流向登记行为的检查) |
企业 |
5 |
60% |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
3 |
2024年4月份 |
2024年5月至9月 |
市经信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 |
9 |
六安市2024年度对保安服务公司的联合抽查 |
市公安局 (对保安服务公司的监督检查) |
市人社局 【劳动用工管理情况检查;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除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外)】 |
企业 |
114 |
30% |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
34 |
2024年4月份 |
2024年5月至9月 |
市公安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 |
10 |
六安市2024年度对保安培训单位的联合抽查 |
市公安局 (对保安培训单位的监督检查) |
市人社局 【劳动用工管理情况检查;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除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外)】 |
企业 |
2 |
100% |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
2 |
2024年4月份 |
2024年5月至9月 |
市公安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 |
11 |
六安市2024年度对公章刻制业的联合抽查 |
市公安局 (公章刻制业治安管理检查) |
市市场监管局 (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
企业 |
37 |
30% |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
11 |
2024年4月份 |
2024年5月至9月 |
市公安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 |
12 |
六安市2024年度对宾馆、旅店的联合抽查 |
市公安局 (宾馆、旅店取得许可证和治安安全情况的检查) |
市消防救援支队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设施运行情况检查。) 市卫健委 (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执法检查)
|
企业 |
455 |
20% |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
91 |
2024年4月份 |
2024年5月至9月 |
市公安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 |
13 |
六安市2024年度对易制毒化学品企业联合检查 |
市公安局 (对易制毒化学品企业购销运输、日常管理监督检查和企业报告本单位上年度购买、销售、运输等情况检查) |
市应急局 (对易制毒化学品企业日常管理监督检查) |
企业 |
263 |
35% |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
92 |
2024年4月份 |
2024年5月至9月 |
市公安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 |
14 |
六安市2024年度对机动车检验机构部门联合抽查 |
市公安局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检查) |
市生态环境局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检查) 市市场监管局 (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督检查) |
企业 |
全市机动车检验机构 |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
2024年4月份 |
2024年5月至9月 |
市公安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 |
25 |
六安市2024年度对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的联合抽查 |
市生态环境局 (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排放检验情况的监督检查) |
市市场监管局 (机动车类检验机构监督检查) 市公安局 (机动车安检机构检验行为监督检查) |
企业 |
30 |
100% |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
30 |
2024年4月份 |
2024年5月至9月 |
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 |
32 |
六安市2024年度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联合抽查 |
市住建局 (违反规定使用袋装水泥的行为) |
市生态环境局 (主要法定环境制度及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市公安局 (在限制或者禁止通行的路段或者区域通行、停靠的通行手续) 市市场监管局 (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
企业 |
32 |
50% |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
16 |
2024年4月份 |
2024年5月至9月 |
市住建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 |
38 |
六安市2024年度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联合抽查 |
市住建局 (物业服务企业服务项目信息公开、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合同备案、装修登记制度等事项的检查;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情况监督检查。) |
市市场监管局 (价格行为检查;合同违法行为的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
市公安局 (对自招保安员单位的监督检查) |
企业 |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
25% |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2024年4月份 |
2024年5月至9月 |
市住建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 |
42 |
六安市2024年度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联合抽查 |
市交通运输局 【危险货物(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许可以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和从业人员资格认可】 |
市公安局 (运输车辆资质是否齐全、是否存在逾期未检验和未报废、非法改装、使用性质不符合等安全隐患。) 市生态环境局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运行情况。) 市应急局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督管理,按照职责分工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充装管理制度) 市市场监管局 【罐车罐体检测合规情况(市场监督部门核准发证的检验机构检验罐车罐体);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
企业 |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
50% |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
2024年4月份 |
2024年5月至9月 |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 |
43 |
六安市2024年度对道路运输新业态企业(网络预约出租车)的联合抽查 |
市交通运输局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企业经营活动) |
市公安局 (车辆是否存在逾期未检验和未报废等安全隐患,车辆及驾的许可以及运驶人员是否有多次交通违法未处理) 市市场监管局 (不正当竞争行为、价格行为监管) 市人社局 (支持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情况;保障从业人员获得合理劳动报酬情况;保障从业人员获得合理休息情况) 市税务局 (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及其他税法遵从情况) |
企业 |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
20% |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
2024年4月份 |
2024年5月至9月 |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 |
46 |
六安市2024年度对班车客运经营许可、客运班线许可的联合抽查 |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车辆资质和驾驶人员、车辆动态监控情况) |
市市场监管局 (对班线客运经营价格行为、登记事项、公示信息进行监管) 市公安局 (运输车辆资质是否齐全、是否存在逾期未检验和未报废、非法改装、使用性质不符合等安全隐患) |
企业 |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
50% |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
2024年4月份 |
2024年5月至9月 |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 |
69 |
六安市2024年度对拍卖经营企业的联合抽查 |
市商务局 (是否存在出租、擅自转让拍卖经营权的行为;是否存在雇佣未依法注册的拍卖师或其他人员充任拍卖师主持拍卖活动行为。) |
市公安局 (拍卖业治安管理检查) 市市场监管局 (拍卖活动经营资格的检查;文物经营活动经营资格的检查) |
企业 |
9 |
30% |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
3 |
2024年4月份 |
2024年5月至9月 |
市商务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 |
76 |
六安市2024年度对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的联合抽查 |
市商务局 (对开展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的企业是否具备相应条件、是否合规备案、备案时是否隐瞒有关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是否依规进行信息披露的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监督。) |
市公安局 (以特许经营的名义从事传销活动、利用特许经营合同骗取他人钱财等构成合同诈骗或其他诈骗的、以及其他特许经营违法涉及犯罪行为依法处置。) |
企业 |
全市商业特许经营备案企业 |
10% |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2024年4月份 |
2024年5月至9月 |
市商务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 |
79 |
六安市2024年度对经营性互联网文化企业的联合抽查 |
市文化和旅游局 (是否在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文化行政部门颁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经营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是否在其显著位置标明文化部批准文号、经营国产互联网文化产品是否在其显著位置标明文化部备案编号;是否擅自变更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名称或者增删内容;是否提供含有禁止内容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或者提供未经文化部批准进口的互联网文化产品;经营国产互联网文化产品逾期是否未报文化行政部门备案) |
市公安局 (计算机信息系统网络安全保护工作的检查) |
企业 |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
10% |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
2024年4月份 |
2024年5月至9月 |
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 |
87 |
六安市2024年度对歌舞娱乐场所的联合抽查
|
市文化和旅游局 (播放、表演的节目内容是否含有禁止内容;使用的歌曲点播系统是否连接至境外曲库;是否在显著位置悬挂娱乐经营许可证、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是否配合文化主管部门的日常检查和技术监管措施) |
市公安局 (娱乐场所治安管理检查:包厢、包间等是否按规定设置) 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安全情况检查) |
企业 |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
10% |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
2024年4月份 |
2024年5月至9月 |
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 |
92 |
六安市2024年度对医疗卫生机构的联合抽查 |
市卫健委 【放射卫生监督执法职业(放射诊疗机构监督检查,放射工作人员监督检查);卫生监督执法(职业病诊断机构及人员监督检查,职业病健康检查机构及人员监督检查,职业鉴定机构及人员监督检查);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的执法检查(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的监督检查,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传染病疫情控制,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管理,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管理);医疗机构执业活动监督检查(对医疗机构及医护人员执业活动的监督检查,对医疗卫生机构及其人员的“两非”行为的监督检查,对医疗机构配置和使用大型医用设备情况的监督检查);血液安全监督执法(血站监督检查,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监督检查);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和产前诊断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检查(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监督检查,对从事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人员的监督检查,产前诊断技术服务监督检查);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及设置人类精子库医疗机构监督检查(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检查,人类精子库工作开展情况检查);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监督(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对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监督检查)】 |
市生态环境局 【主要法定环境制度及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核与辐射安全类监督检查(核技术利用单位许可情况);放射性同位素登记情况;核技术利用单位环评情况;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和措施检查】 市公安局 (易制毒化学品购销、运输等行为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易制毒化学品企业报告本单位上年度购买、销售、运输等情况) |
企业 |
104 |
10% |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
10 |
2024年4月份 |
2024年5月至9月 |
市卫健委牵头统一组织发起 |
102 |
六安市2024年度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联合抽查 |
市应急局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保持情况) |
市生态环境局 (对废弃危化品收集、贮存、处置监督检查) 市公安局 (对属于危险化学品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 |
企业 |
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企业 |
50% |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
2024年4月份 |
2024年5月至9月 |
市应急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 |
103 |
六安市2024年度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联合抽查 |
市应急局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条件保持情况) |
市公安局 (对属于危险化学品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 |
企业 |
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企业 |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
2024年4月份 |
2024年5月至9月 |
市应急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 |
104 |
六安市2024年度对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企业的联合抽查 |
市应急局 (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保持情况) |
市公安局 (对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储存、使用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流向的登记检查)
市市场监管局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
企业 |
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企业 |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2024年4月份 |
2024年5月至9月 |
市应急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 |
105 |
六安市2024年度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联合抽查 |
市应急局 (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监督检查) |
市公安局 (对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产品流向登记管理检查) 市气象局 【防雷安全检查(定期检测开展情况)】 |
企业 |
14 |
50% |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
7 |
2024年4月份 |
2024年5月至9月 |
市应急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 |
106 |
六安市2024年度对烟花爆竹零售企业的联合抽查 |
市应急局 (对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的监督检查) |
市公安局 (对产品流向登记管理检查) |
企业 |
8 |
100% |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
8 |
2024年4月份 |
2024年5月至9月 |
市应急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 |
107 |
六安市2024年度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联合抽查 |
市应急局 【许可(备案)条件保持情况,报告生产、经营的第二、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品种、数量和主要流向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
市公安局 (易制毒化学品购销、运输等行为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易制毒化学品企业报告本单位上年度购买、销售、运输等情况) |
企业 |
4 |
100% |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
4 |
2024年4月份 |
2024年5月至9月 |
市应急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 |
123 |
六安市2024年度对典当行经营行为检查 |
市金融监管局 (典当行经营行为检查;典当行借贷款经营业务的检查;典当行经营业务的检查;典当行对外投资行为的检查;典当行委托派驻情况的检查;典当行收当业务的检查;典当行绝当物处理业务的检查;典当行资本缴付和股东待遇的检查) |
市公安局 (典当业治安管理检查) |
企业 |
11 |
50% |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
6 |
2024年4月份 |
2024年5月至9月 |
市金融监管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 |
131 |
六安市2024年度对寄递企业的联合抽查 |
市邮政管理局 (对快递企业监督检查) |
市公安局 (落实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制度检查) |
企业 |
22 |
50% |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
11 |
2024年4月份 |
2024年5月至9月 |
市邮政管理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