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没有知识产权可以申报高企吗?
答:不可以。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中指出,不具备知识产权的企业不能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所指的知识产权须在中国境内授权或审批审定,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知识产权权属人应为申请企业。
建议:
有意向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提前做好知识产权布局规划。
二、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在高企认定中的分量是一样的吗?
答:不一样。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对企业知识产权情况采用分类评价方式:
Ⅰ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
Ⅱ类知识产权: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
Ⅰ类知识产权评分要高于Ⅱ类知识产权,且在有效期内可一直参与评分。
按Ⅱ类评价的知识产权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仅限使用一次,需要提供未使用过的说明。
建议:企业重视发明专利或其他Ⅰ类知识产权的布局申请。因发明专利审查周期较长,建议发明专利尽早申请。
三、需要申报多少项知识产权才可以通过认定?
答:建议每年5项以上,以提高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得分。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中(知识产权数量):Ⅰ类知识产权1项及以上,可得7-8分;Ⅱ类知识产权5项及以上可得5-6分,3-4项可得3-4分,1-2项可得1-2分。
此外,知识产权是科技成果的有力证明,知识产权与科技成果转化数量分数关联,科技成果年平均转化5项以上得A档最高分。
建议:研发项目立项,应当将知识产权作为项目结题验收的重要条件之一,项目研发期间及时进行知识产权申请。企业应根据研发项目情况,每年申请知识产权5项以上,保证企业年均5项以上科技成果,体现企业持续研发、持续创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