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属学校、城区各小学: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中小学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成果专项展演活动的通知》(皖教秘体〔2025〕16 号)、六安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举办六安市中小学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成果专项展演活动方案》(六教秘〔2025〕32 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霍邱县中小学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成果专项展演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霍邱县教育局
2025年4月9日
霍邱县中小学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成果
专项展演活动方案
为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不断提升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认真贯彻《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中小学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成果专项展演活动的通知》(皖教秘体〔2025〕16号)、《关于举办六安市中小学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成果专项展演活动通知》(六教秘〔2025〕32号),霍邱县教育局决定举办全县中小学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成果专项展演活动,特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论述以及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要求,坚持培根铸魂,教育中小学生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不断增强文化自信,成长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弘扬者、传播者和继承者,展现新时代我县中小学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精神风貌,展示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
二、活动主题
坚定文化自信,弘扬徽风皖韵。
三、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霍邱县教育局
承办单位:霍邱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四、活动项目
展演活动分为艺术表演、艺术作品两种类别。其中:艺术表演类包括民族声乐、民族器乐、中国舞、戏曲(含曲艺)、传统武术五种项目;艺术作品类包括中国书画(含篆刻)、民间美术(含传统手工艺)两种项目。
五、参加人员
全县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籍在校学生。
六、组别设置
分为小学甲组、乙组和中学甲组、乙组。其中,小学甲组为普通小学的学生,小学乙组为教育部门主管的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公办校外教育机构的小学生;中学甲组为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非艺术专业的学生,中学乙组为中等职业学校艺术专业、艺术专业学校的学生和教育部门主管的少年宫、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等公办校外教育机构的中学生。
七、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2025年3月至6月中旬):各校开展活动阶段。各地各校积极发动学生参与,举办本级本校集中展演。各校择优推荐报送节目和作品参加县级评选(展演活动相关要求附件1)。
第二阶段(2025年6月至7月上旬):县教育局组织专家对节目和作品进行评选,择优推荐报送节目和作品参加县级评选,并适时组织县级展演。
八、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节目、作品分设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参加县级评选节目、作品总数的25%、35%和40%。设优秀指导教师奖,一等奖获奖节目、作品的指导教师获优秀指导教师奖(艺术表演类的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艺术作品类的指导教师不超过1人)。设优秀组织奖,获奖比例不超过参加县级评选单位总数的50%。
(二)奖项评选。各学校按要求推荐报送节目和作品,由县教育局组织专家进行评选。优秀组织奖由县根据各校活动组织开展情况进行评选。
九、材料报送
(一)节目报送要求。各单位须认真做好节目、作品审查工作,不得报送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现行政策、违背公序良俗的节目、作品。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批评。各单位须明确1名展演活动联络员,负责材料填报和工作联络。艺术表演类报送节目视频U盘、《信息表》(附件2)、《汇总表》(附件4)、《联络员信息表》(附件6)、《审查意见书》(附件7)。上述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请于6月15日前报送至县教育局教研室。联系人:张帆(13865469619)
(二)作品报送要求。艺术作品类报送原件及电子照片,《信息表》(附件3)、《汇总表》(附件5)、《审查意见书》(附件7)。报送时间和要求同艺术表演类。上述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请于6月15日前报送至县教育局教研室。联系人:周如森(18712338295)。
十、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展演活动是提升中小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推动我县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重要途径。各校要充分认识展演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精心组织开展,增强活动实效。
(二)落实安全责任。各校要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展演活动要求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和安全工作预案。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活动的政治安全、人身安全和演出安全等,确保展演活动安全有序推进。
(三)认真组织评选。县教育局认真组织展演活动,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肃评选工作纪律,及时公示、公布评选结果,自觉接受监督,保证展演活动的严肃性、公正性。
(四)广泛宣传引导。各校要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平台、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展演活动,扩大展演活动的受众面与社会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共同促进学校美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
1.霍邱县中小学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成果专项展演活动相关要求
2.霍邱县中小学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成果专项展演活动艺术表演类信息表
3.霍邱县中小学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成果专项展演活动艺术作品类信息表
4.霍邱县中小学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成果专项展演活动艺术表演类汇总表
5.霍邱县中小学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成果专项展演活动艺术作品类汇总表
6.霍邱县中小学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成果专项展演活动联络员信息表
7.霍邱县中小学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成果专项展演活动审查意见书
附件1
霍邱县中小学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成果
专项展演活动相关要求
一、艺术表演类要求
(一)民族声乐项目
人数不限,形式、唱法不限,自备伴奏人员或伴奏带,合唱节目须提交合唱谱(纸质和电子版按照报送方式同步发出)。每个节目可演唱两首作品(至少一首安徽作品),节目总时长不超过8分钟。
(二)民族器乐项目
独奏:自备伴奏人员或伴奏带,节目总时长不超过5分钟。
合奏: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节目时长不超过9分钟。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2人,不设指挥,节目时长不超过6分钟。
(三)中国舞
人数不超过36人,节目时长不超过7分钟。
(四)戏曲(含曲艺)项目
人数不超过12人(不含伴奏人员),节目时长不超过12分钟。
(五)传统武术项目
人数不超过25人,节目时长不超过7分钟。
以上所有项目的参加人员须为本校师生。
二、艺术作品类要求
(一)中国书画(含篆刻)项目
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作者限1人。
(二)民间美术(含传统手工艺)项目
平面(含绘画)作品尺寸不超过40cm×60cm,作者限1人;立体作品最长边尺寸不超过60cm,作者不超过3人。
三、报送要求
艺术表演类报送视频须为2025年新创作录制,横屏拍摄,采用MP4格式(压缩带宽不低于2Mbps,分辨率1920×1080,编码方式为H.264,音频编码AAC,码率不低于128Kbps),使用一个固定机位正面全景录制,声音和图像须同期录制,不得后期配音合成,图像、声音清晰,不抖动、无噪声。每个节目视频以单独文件制作(大小不超过1G,不要多个文件合成)并以“节目名称”命名,视频中不得出现所在地区、学校名称、师生姓名等信息,不得出现与活动无关的条幅、角标等,否则不予参评。
艺术作品类报送原件及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0M,分辨率达到300dpi),原件不装裱,可按惯例署名,须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组别、学校名称、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并附创作说明。
四、其他
各地各校对报送的作品、节目须严格把关,避免产生著作权纠纷。如发生著作权问题,取消获奖资格,由作者承担相关责任。县教育局有权将节目、作品在官方平台上进行展示,或在中外人文交流以及展览、宣传等相关活动中使用,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艺术作品原则上不退还作者。
附件2
报送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手机):
节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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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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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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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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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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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演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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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展演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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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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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演者基本信息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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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中小学 学籍系统学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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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报送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手机):
作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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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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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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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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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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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尺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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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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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展示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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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说明 |
(3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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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报送作品时,须将本表粘贴在作品背面,不适合粘贴的,须在本表背面附上作品照片。
附件4
报送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手机):
序号 |
节目名称 |
组别 |
项目 |
参演人数 |
学校全称 |
指导教师 |
节目时长 |
集中展演 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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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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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报送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手机):
序号 |
作品名称 |
组别 |
项目 |
作者姓名 |
学校全称 |
指导教师 |
作品尺寸 |
集中展示 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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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报送单位(盖章):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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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 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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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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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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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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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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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节目(作品)名称:
参加人员:
审查意见:
我单位对该节目(作品)内容进行了意识形态审查,对参加人员资格进行了严格审查,确认节目(作品)符合安徽省中小学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成果专项展演活动的主题,无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现行政策、违背公序良俗的内容;确认参加人员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符合参加安徽省中小学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成果专项展演活动的资格条件,无冒名顶替等情况。
我单位承诺该节目(作品)在实际展演中的内容及参加人员与审查情况一致,如在展演中出现上述违规情况或冒名顶替行为,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审查人签字: 学校(盖章):
审查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