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2021年度中小学幼儿园办学水平考评方案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1-08-24 10:34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进一步强化教育教学管理,发挥办学水平考核的导向作用,提高全县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特制定《霍邱县2021年度中小学幼儿园办学水平考评方案》。

一、考评对象 

1.全县高中阶段学校、初中学校(含中心校本部、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下同)、中心小学(含特校、城区小学,下同)、中心幼儿园。

2.已审批民办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

二、考评项目及分值 

高中阶段学校办学水平考评项目为:党的建设、教育教学质量、教职工队伍建设与管理、教育教学管理、依法治教、安全稳定、教育民生工程、教育宣传等八项,总分值200分。 

初中学校办学水平考评项目为:教育教学质量、教育教学管理、控辍保学、中职招生、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依法治教、安全稳定、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等八项,总分值160分。 

中心小学办学水平考评项目为:教育教学管理、教育教学质量、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依法治教、安全稳定、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等六项,总分值150分。 

中心幼儿园办园水平考评项目为:园务管理、保教队伍、保教工作、硬件条件、信访稳定、安全稳定六项,总分值130分。 

具体考评内容见《霍邱县2021年度中小学幼儿园办学水平考评量化评分表》。 

已审批民办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的考评项目及分值对应上述阶段学校。

村级小学、附设幼儿园的考评办法和结果运用由乡镇中心学校制定并实施。 

三、考评方法和程序 

办学水平考评工作由督导室(其中民办学校由民管办)牵头实施,简化程序,量化考核。一是考评学校进行自评。各高中阶段学校、初中学校、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均要对照考评量化表(民办学校对应上述阶段学校),写出自评报告,填写自评得分,报送县教育局。二是局有关股室站对照考评内容进行评分,提供赋分依据,并经分管负责人签字认可。三是局领导班子对照考评内容进行评分。四是督导室汇总评分,股室站和局领导班子评分各以50%计入总分,报请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认定。 

四、考评结果的评定和运用 

⑴评定原则 

原则上评选38个办学水平先进单位。

1.高中学校5个(其中普高3个,职高2个),初中学校10个,中心小学10个,中心幼儿园8个。

2.已审批民办高中1个、初中1个、小学1个、幼儿园2个。

⑵表彰奖励 

对评为“办学水平先进单位”的学校,发奖牌一块,奖励1万元。 

⑶评先否决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学校不得评为办学水平先进单位,校长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优。 

1.本年内学校(幼儿园)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2.本年内初中学校“控辍保学”工作位于全县后三名的。

3.本年内学校中职招生工作位于全县后三名的。 

4.本年内学校师德师风出现问题并受到查处的。 

5.本年内学校班子成员受到党政纪责任追究且同一案件2人以上(包括2人)受到处分的。 

6.本年内学校教职工受到党政纪责任追究,累计达到5人次以上(含5人)。

7.起始年级存在大班额现象(初中、小学有一个班级超过55人的;幼儿园任一年龄班超过标准5人的)。

8.按政策规定其它应予“一票否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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