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26年第一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皖发改投资〔2026〕200号)下达我县2026年第一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3853万元,现将投资计划下达你们(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
1.要严格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坚守“赈”的初心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的意见》《安徽省高标准高质量推进以工代赈项目建设三年实施方案(2026年—2028年)》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有关要求,深刻把握以工代赈“工程是手段、赈济是目的”“项目建设是平台载体、就业增收是根本目标”的政策内涵。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积极运用数字化等加强项目管理,推动项目建设提质增效。
2.要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以及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进行建设,严禁将中央预算内投资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在建设过程中,严禁出现项目投资大幅缩水等情况。
二、项目监管
1.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的主体责任,按批复组织项目建设,保障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
2.坚决杜绝将施工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务工组织人员等人员工资充当以工代赈劳务报酬等弄虚作假行为。同时,要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做好通过财政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系统发放以工代赈劳务报酬有关工作的通知》(皖发改代赈〔2023〕350号)要求,通过财政“一卡通”发放以工代赈劳务报酬,确因特殊原因无法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发放平台发放的,可通过本人银行卡发放。务工群众本人需在台账上签字并按手印确认,个别群众确实无法签字的,可委托他人代签,但须备注“XXX代”。
3.我委将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直接责任,组织实施项目的日常调度、在线监测、现场检查和监管问责。坚持“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履行服务、指导、监督职责。
三、履约提醒
按照《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履约提醒服务机制的通知》要求,做到“谁申报谁承诺、向谁申报向谁承诺”,签订《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承诺书》(见附件3),以便于了解掌握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相关规定,认真践行承诺事项、规范项目建设实施。
四、按月调度
列入本批计划的项目,均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贵单位要严格做好项目信息数据的统计和填报,确保准确、真实、及时。于每月5日前将本批计划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报送我委,以便我委及时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报送省、市发改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及省发展改革委将进行在线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作为后续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
五、抓好安全生产
要强化底线思维、极限思维,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在项目谋划、建设、运营全过程做好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强化全过程工程质量措施和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安全生产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有效杜绝安全生产事故。项目业主单位以及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加大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切实履行好防范化解项目建设、运行安全生产风险的监管责任。
六、有关要求
1.要严格按照国家、省以工代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落实好以工代赈管理工作,确保在计划下达的次月(2026年5月10日前)全面开工建设。
2.项目建设严格落实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各项规定,监理、施工合同中应专章明确以工代赈核心政策、要求,确保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综合赈济效果。
3.严格按照下达计划完成好群众务工、技能培训及工资发放等目标,严格执行项目开工、务工、工资发放等镇、村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劳务报酬按计划公开、足额及时发放到务工群众手中。
4.严格按照以工代赈村民自建的实施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严禁弄虚作假。
5.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并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反馈,确保项目安全高质量建设。
七、绩效目标
要按照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建设任务。广泛吸纳相关企业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未就业退役军人和脱贫人口、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等重点群体参与工程建设,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增收。坚守“赈”的初心,构建“群众参与、共建共享”机制,激发乡村建设内生动力,促使群众从“被动受益”向“主动建设”转变。具体绩效目标见附件2。
八、竣工验收
项目竣工后,须整理汇总施工管理和财务决算、审计资料(含图片)等,设立以工代赈项目公示牌。县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单位)组成验收组,重点对项目建设质量、群众务工组织、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等落实情况进行全面验收,并对项目发挥“赈”的作用效果进行评价。
附:霍邱县2026年第一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霍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