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通知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发改委 时间:2018-11-02 15:34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霍政办秘〔2018297

 

各乡镇人民政府,现代产业园、开发区和示范区管委,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通知》(六政办秘〔2018192号)精神,现就贯彻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是指将生产者对其产品承担的资源环境责任从生产环节延伸到产品设计、流通消费、回收利用、废物处置等全生命周期的制度。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内在要求,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制造业转型升级、打造生态文明建设霍邱样板具有重要意义。

二、明确任务分工。按照六政办秘〔2018192号文件任务分工,我县对口部门即为相关工作的牵头责任单位和参与单位(详见附件),各乡镇人民政府、现代产业园和开发区管委为责任落实主体。各乡镇、现代产业园、开发区和各牵头单位要进一步量化细化任务,明确推进步骤,落实具体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牵头单位要主动加强与省有关部门的对口衔接,跟踪了解相关配套政策制定情况,抢抓政策机遇,积极向上做好政策和项目争取,着力提升全县循环发展水平,助推老区绿色振兴。

三、加强组织领导。县发改委要加强统筹协调和分类指导,县科技局、县经信委、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法制办、人民银行霍邱支行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协同推进。各乡镇、现代产业园、开发区要结合实际,有力推进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各项重点工作,指导生产企业加强生产者责任延伸领域相关基础能力建设,推动产品生产、销售、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的规范化管理。

 

附件:具体任务分解表

 

 

2018112日  

                                                   

 

附件

具体任务分解表

 

序号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时限要求

1

引导汽车生产企业、动力电池生产企业、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逐步建立产品全生命周期追溯系统。

县经信委、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委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18年启动

2

落实国家制定的强制回收产品和包装物名录及管理办法,落实国家确定特定品种的回收利用目标。

县发改委、县经信委、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19年6月完成

3

探索铅酸蓄电池生产商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方式。

县环保局牵头,县发改委、县经信委等参与。

2018年启动

4

引导企业开展有害物质替代与减量化、可拆解与可再制造设计、废旧产品回收拆解、资源化利用等关键技术创新。

县发改委、县经信委、县科技局、县财政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18年启动

5

落实国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相关制度,探索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准入和退出机制。

县发改委、县经信委、县环保局、县财政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18年启动

6

探索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的信用信息采集系统及第三方信用认证评价制度。

县发改委牵头,县经信委、县环保局、县商务局、人民银行霍邱支行等参与。

2019年12月完成

7

抓好霍邱县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工作方案的贯彻落实。

县经信委、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科技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19年12月完成

8

实施绿色采购目标管理。

县财政局牵头,县有关部门参与。

2019年12月完成

9

落实国家再生产品和原料推广使用制度。

县发改委、县经信委、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19年6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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