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工作总体情况
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县人大代表牢记使命,共谋改革发展良策,以饱满的政治热情、高度的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民生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社会稳定、教育文化等方面,提出了议案1件、建议203件,其中列为重点建议8件。县政府收到这些建议后,高度重视,认真分析研究代表所提的建议意见,根据部门职能职责确定具体办理单位,于4月16日联合县人大常委会共同召开了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交办会,并以县委办、县政府办文件印发了交办通知,对议案和重点建议逐一明确了县政府牵头领导、县政府办公室联系科室和具体承办、协办单位,议案建议分别交由77家单位负责办理,要求承办单位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协商沟通,坚持目标导向,严守时间节点,扎实做好办理工作。
截至目前,在县人大常委会监督指导下,在各承办单位努力下,议案和建议均已答复代表,办复率100%。从反馈情况看,代表对办理工作过程满意率和结果满意率为100%,其中满意202件,基本满意2件。代表所反映的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A类)有106件(其中,议案1件,重点建议4件),占办复总数的52%;目前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B类)81件(其中重点建议4件),占办复总数的40%;因受客观条件限制或政策规定以及财力、物力等原因目前难以解决,已向代表说明情况的(C类)16件,占办复总数的8%。各承办单位办理情况答复函及征询意见表正在县政府网上陆续公开,接受社会评价和监督。
二、议案办理情况
刘伟代表提出的《关于借势矿地融合发展,打造冯井矿山生态文旅特色小镇的议案》(办理类别:A类)由冯井镇负责办理。一是精心编制发展规划。以冯井镇蝎子山村省级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为重要抓手,聘请专业团队统一规划设计矿山文旅特色小镇与蝎子山村示范村实施方案。目前两者规划文本初稿已形成,其中蝎子山村示范村规划方案预7月底完成县级专家评审。二是多方筹集建设资金。为破解资金短缺难题,抢抓政策机遇,依托冯井镇全域土地综合治理政策融资契机,调整实施方案,统筹县蓼源国控资金并对接县农发行融资。5月成功获批该项目资金9.7亿元,首笔放款3.94亿元,为小镇建设提供坚实资金保障。三是积极推进项目建设。按设计方案重点打造三大项目:1.特色街区建设。计划投资7500万元实施冯井街道综合提升工程,以“功能完善、品质提升、智慧赋能”为理念,打造集商业服务、文化展示、旅游集散于一体的特色商贸服务区,夯实蝎子山农文旅核心区基础设施。2.旅游核心区建设。计划投资6500万元开展蝎子山片区基础设施提质,实施蝎子山水库生态修复,新建3.2公里环湖生态步道;在赵圩水库建亲水平台与水幕投影系统,打造夜间光影秀场;在七三水库建垂钓平台,打造休闲渔乐公园,同步新建2处游客服务中心、3处智慧停车场及1处矿山观景台。3.特色文旅体验项目。激活蝎子山周边200余亩商服用地,招商引资引入社会资本,打造矿石主题民宿、生态餐厅、研学营地等核心项目;整合红色与农耕文化资源,打造沉浸式体验空间,开发文创产品,实现文化保护与旅游收益双赢。小镇计划3年分步建成,一期拟投资1.5亿元,实施道路改造及特色文旅项目建设。目前相关项目正开展详细设计,待完成后启动招投标。下一步将加快推进项目实施,推动矿地融合发展,打造特色生态文旅小镇。
三、重点建议办理情况
(一)陶长俊代表提出《关于进一步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建议》(办理类别:A类)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办理。一是实地勘测环节。摸清项目区边界、地形、种植结构、水资源及基础设施现状,找准制约因素。充分征求镇村、农户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意见,结合投资规模与建设需求,按轻重缓急确定工程地点、类型、规格等,严禁脱离实际套用设计。二是施工过程监管。督促施工单位按法规、标准及图纸施工,强化工序管理与质量抽验,隐蔽工程需联合验收绘图并建档。监理单位要全过程履职,采用旁站、巡视等方式监管关键环节,及时整改现场问题。三是标后履约监管。督促施工、监理单位按承诺组建机构、派驻人员,实行生物识别考勤(月均不少于22天,禁擅自换人)。联合多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杜绝转包、违法分包。四是竣工验收环节。按规定组织多部门及参建单位核查外业与内业,规范县级初验,严禁“照图验收”等形式主义行为,问题整改复验合格后申请市级验收。五是管护机制落实。通过市级验收后,按“谁受益、谁管护”原则办理移交,签订管护协议,落实管护资金。构建多主体、多方式的管护体系,保障工程正常运行。
(二)潘勘代表提出《关于利用区域名称打造好地方品牌的建议》(办理类别:A类)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办理。一是深耕特色产业。以提升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为抓手,推动区域公共品牌与企业品牌协同发展。2025年1-6月新增“两品一标”认证9个,累计191个品种获 “绿色食品”认证、22个获“有机食品”认证。多个产品斩获殊荣:孟家湖生态农业野生蒌蒿获有机认证及国际有机博览会金奖,天隆饲料11个畜禽产品获“绿色生资”认证且鹅饲料填补国内空白,安业农业猪肉获全省首批绿色食品认证并获评“最美味绿食猪肉”。二是筑牢品牌根基。30万亩绿色水稻原料基地获批续展,“霍邱龙虾”“霍邱大米”分别获评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省级首批绿色食品区域公用品牌,10个产品获评中国名特优新农产品,7个产品拿下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个商标获评中国驰名商标,“霍邱柳编”“临水酒”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且前者为国家级非遗。产业集群效应凸显,多个乡镇、企业获国家级、省级荣誉,“蓼农淮味”集体商标注册成功“霍寿黑猪”等实现规模化产销,农业竞争力显著提升。三是强化宣传推广。2022年投入262万余元建成19块高速高炮广告牌,2024年12月霍邱名特优新农产品专卖店揭牌运营。每年组织企业参加省内外展销会,推动“霍邱产”拓市场。下一步将持续争取资源,深化品牌打造,扩大区域品牌影响力。
(三)鹿建庆代表提出《关于加快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建议》(办理类别:A类)由县委编办负责办理。2024年,我县进行乡镇管理体制改革,明确30个乡镇设立事业副科级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职责为:负责县级政府依法赋权的城市管理、安全生产、自然资源、林业、农业农村、水利、消防等领域的行政执法;综合协调辖区内上级部门的派驻机构和基层执法力量,开展区域综合执法;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工作,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处理各类应急事件等。今年,县委、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管理体制进行研究,一是明确执法大队具体执法事项,按照县委编办牵头编制的《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履行职责。二是明确县司法局负责牵头管理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筹组织有关部门分行业对执法大队人员全面开展业务培训。目前,已对30个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人员开展了专门法律知识培训,内容包括民法、行政法等专门法律知识,行政执法技能,乡镇执法案例等,并开展了专门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共有207名乡镇执法人员参加。
(四)魏超代表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共建共治的建议》(办理类别:A类)由县公安局负责办理。一是打造“综合治理体系”,守护平安提效能。建立季度例会等“五项工作机制”,县乡定期联席会商、简报通报信息。联合督导组实现督查闭环管理,推行隐患整治对账销号制,2022年以来下发交办函200余份,督办隐患1500余处,追责问责履职不力单位。公安增设语音提示器64个、平安哨兵系统36个,乡镇值守重点路口,通行安全指数显著提升。二是打造“联动监管体系”,源头化解减风险。实现“四个动态消减”:2024年初重点隐患车辆逾期未检验数大幅下降,面包车检验率全市第一;分级约谈运输企业,联合排查道路隐患并督办亡人事故点段;2022年以来开展专项整治1000余次,查处交通违法155万余起,登记电动车17万余辆,刑拘1132人,违法乱象有效遏制。三是打造 “网上网下体系”,宣传教育强意识。线上制警示视频70余部、发提示短信20万条、开抖音直播12场;线下开展“美丽乡村行”宣讲4场、“七进”活动300余场,设宣传栏400余处,发放资料6万份,针对性宣讲老年群体。通过满分与审验教育6000余人,群众安全意识从“被动遵守”转向“主动防御”。四是打造“智慧交通体系”,数据赋能优服务。实现“两个明显改善”:投3000余万元改建交通设施196处,上传非现场违法67万条;2024年率先推 “分心驾驶” 模型,查处2000余起,“智慧眼”违停查处获省厅肯定;2025年部署车斗载人预警模型,AI语音提示4万余人次,优化30个路口信号灯,通行效率提升26%。下一步将深化治理,推动交通建设再提升。
(五)刘玉霞代表提出《关于解决基层治理信访维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的建议》(办理类别:B类)由县信访局负责办理。一是强化法治引导与队伍能力。以信访法治化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2024年举办3期信访法治化培训研讨班并测试,覆盖乡镇及县直单位信访骨干;县信访部门负责人为基层干部授课,深化政策法治理解。出台信访事项办理质量评查办法,成立“1+3+N”专班评查疑难案。2024年依法处置违法信访326人次(刑拘9人、行政拘留16人),今年以来处置19人次(刑拘4人、行政拘留9人),信访秩序持续向好。二是优化权责匹配与精准考核。落实责任捆绑机制,2023年出台意见明确涉事单位化解、属地单位包保责任,推行初信初访“首接首办首定”责任制。优化考核体系,依托信息化平台抓取重点指标,取消额外指标与实地考核,不问责“三到位”后的缠访;考核“五个法治化质效,结果作为干部选任、评优依据。三是深化跨层级协同联动。调整信访联席会议,由县委书记、县长任双总召集人,定规则会商形势、研案件。建立县领导包案与牵头专班制,攻坚“三跨三分离”案件。2024年化解2年以上积案51件,今年以来化解重点疑难案43件,如夏店镇李某军十二年积案已化解。四是推进诉访分离与多元调解衔接。依托新建综治中心,整合信访、综治等多中心及公安、住建等部门资源,实现诉求分流。深化访调结合,推广“金其华工作法”,申诉求决类信访件行政办理前先调解,2024年调解率63.52%,今年以来达14.8%。目前,信访法治化举措正持续推进。
(六)陈正文代表提出《关于加快水门塘公园开发利用的建议》(办理类别:B类)由县文旅体育局负责办理。水门塘公园作为国家级水利风景区,是我县群众休闲观光的重要打卡地,具有极高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自然条件优越,开发价值高。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加快推进水门塘开发进程,市委常委、县委书记霍绍斌率队外出招商,洽谈水门塘开发合作事宜,近期,水门塘开发已与市文旅集团达成合作,并于6月16日正式签订水门塘大酒店与水门塘旅游开发两个合作协议,总投资6.3亿元。目前,正在编制景区建设规划,重点对景区进行功能布局,围绕水门塘历史底蕴、文化特色、生态保护、功能完善等因素,凝练特色主题,分段打造景观,布置业态,做到主客共享,动静相宜。下一步,按轻重缓急、先后时序、科学合理的开发水门塘,让千年古陂焕发出新的风采。
(七)戚玉玉代表提出《关于加大计划生育优惠政策支持力度,促进生育率提高的建议》(办理类别:B类)由县卫健委负责办理。一是强化政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建立生育支持政策常态化宣传机制,借“5.29 计生协会会员活动日”“7.11世界人口日”等节点,聚焦二孩三孩补贴申领、托育机构建设、产假落实等热点,设咨询点发放明白纸与宣传折页。联合县妇计中心、备案托育机构,定期开展科学育儿讲座、亲子课堂等活动,提升群众政策知晓度与认同感,构建生育光荣、养育友好”的舆论环境。二是完善生育补贴制度,减轻养育负担。2024年起全面实施二孩、三孩生育补贴政策,对符合国家政策、在本县登记入户的二孩家庭给予一次性2000元补贴,三孩家庭5000元。截至目前,已累计为797个家庭发放补贴235.4万元,有效减轻家庭养育压力。三是严格落实休假制度,保障职工权益。严格执行《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面落实婚假、产假、男方护理假、育儿假等法定假期,确保职工假期内工资、奖金等福利待遇不变。人社部门鼓励用人单位为子女不满3周岁的职工提供弹性办公模式,支持制定人性化考勤制度,允许职工合理利用工作时间接送子女,解决后顾之忧。县政府将持续深化宣传、优化政策供给,健全生育、养育、教育全流程保障体系,推动更多家庭“想生、敢生、愿生”。
(八)李永红代表提出《关于在霍邱县城区城隍庙大街“西门口”规划建设沿岗河大桥的建议》(办理类别:B类)由县水利局负责办理。我县在编制沣河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时已将城隍庙大桥项目纳入实施内容,但市水利局进行项目审查和向淮委汇报征求意见时,认为桥梁属于交通项目,审查未能通过。下一步,县政府安排有关单位拟单独立项,并争取资金后尽快实施。
四、其他建议办理情况
其他建议共195件,其中,A类101件,B类77件,C类16件。所有办理情况均已答复代表,现列举如下。
(一)陶静代表提出《关于完善基本养老体系,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的建议》(办理类别:A类)由县民政局负责办理。一是科学规划,筑牢政策支撑体系。印发养老机构管理、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责任清单等文件,构建以政策规范为支撑、服务清单为指引的政策体系。通过明确管理标准、压实部门责任、细化服务内容,系统性推动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发展。二是加大投入,夯实养老保障基础。以政府购买服务为城区困难老人提供每月4次助洁、助浴等服务,每人月补120元。2021年至今累计完成2835户居家适老化改造,覆盖范围扩至各乡镇。精准发放补贴:低收入养老服务补贴年人均720元,高龄补贴分档发放(80-89岁30元/月、90-99 岁35元/月、100岁以上300元 /月),2021年至今两类补贴均翻倍增长。推进医养融合,推动养老机构与乡镇卫生院签约,通过服务站、巡诊提供嵌入式医疗服务。三是优化服务,提升养老服务质效。2024年底村级养老服务站达183个(覆盖率46.1%),当年建成20个农村幸福院,2025年计划建23个。搭建含消防预警与监控的智慧养老“一网通”平台,开展养老服务人员培训,明确护理人员配备与用品费用标准,完成等级评定(三级3家、二级12家、一级18家)。建成32家助餐机构,保障老人就餐。下一步将持续提质,满足老年群体多样化需求。
(二)陈长辉代表提出《关于请供电部门完善小区地下车位电动汽车充电桩配套设施的建议》(办理类别:B类)由县供电公司负责办理。随着电动汽车发展,人民群众对家用充电桩需求迫切。县政府积极协调,多方争取,在原有的基础上,今年预完成玖隆皇家公馆、花台二期等4个无电源点的小区电动汽车充电桩配套设施改造工程,目前已完成设计改造方案评审,预计年底前可以完成改造。
(三)陈洋代表提出《关于适当放开烟花爆竹禁放的建议》(办理类别:C类)由县公安局负责办理。《霍邱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实行。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为:“X032(沿岗河堤)--城西湖特大桥东--南外环路--姚李路--S245(南外环路交汇点)--东湖大道--哈尔滨路--蓼北路”所合围区域并向外延伸至沿线相关行政村,具体如下:城关镇泽沟村、花台村、龙腾村;新店镇韩庙村、陈家埠村、牛王村;临淮岗镇八里棚村。我县主城区实施的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政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仅为70平方公里,对禁放区域外未实行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广大农村地区无论节假日还是平时都可以燃放(全县总面积3239平方公里,实行禁放的区域只有70平方公里)。实行禁放后,连续两年城区春节期间空气质量优良一举扭转在全省倒数的局面,良好的空气质量和优美的人居环境让禁放区域内群众持赞同态度。目前,省市没有关于烟花爆竹禁放政策的调整要求,同时政府规范性政策需具有时间的稳定性。
五、今后办理工作打算
在县人大常委会的关心指导及各承办单位的协同努力下,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对照人大常委会监督要求、代表期待及群众现实关切,办理工作仍存在明显短板,集中表现为 “三重三轻” 问题,严重制约办理质效,影响代表与群众满意度。一是重交办轻跟踪,责任落实存“温差”。部分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办理的政治意义认识不足,缺乏主动担当意识,将其简单等同于常规事务性工作,仅满足于完成交办程序,对后续落实过程的跟踪督办和实际成效关注不够。对需分步推进的建议,部分单位在完成答复后便放松执行力度,缺乏系统统筹推进机制,导致工作停滞;一些初期初见成效的建议,因后续跟踪问效与优化完善不到位,最终成效逐步弱化。二是重表面轻实际,办理成效存“虚耗”。少数承办单位仍有“重形式、轻实效”倾向,将工作重心放在表面环节与宣传包装上,忽视深入一线调研核实与精准督办。虽当面答复时态度积极,但实际办理缺乏实质性推进,与代表的常态化沟通衔接断裂。这种“雷声大、雨点小” 的做法,使办理工作脱离实际需求,针对性和实效性不足,难以真正回应代表关切、解决群众难题。三是重答复轻办理,协同落实存“脱节”。部分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对接协调不畅,存在“闭门造车”现象,过度追求答复文书的形式完善和表面满意度,对实际问题解决缺乏深入考量。个别建议因主协办单位沟通不足,出现办理结果相互矛盾、办理类别不统一的情况,且对代表作出的承诺未及时兑现,导致办理工作流于形式、未达实效。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采取四项有力措施推动办理工作全面改进。第一深化思想认识,筑牢办理“动力源”。将代表建议办理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提高各承办单位思想站位。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人员抓落实”的责任体系,明确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求其亲自牵头成立办理专班,全程参与重点、复杂建议的研究部署与落实。对代表集中反映的共性问题,系统梳理分析后在政策和力量上重点保障,提升集中性问题解决成效。坚守“兼顾总量、突出质量”原则,既严控办理时限确保按期答复,更聚焦实际效果力争办理结果圆满。第二强化协同联动,凝聚办理“向心力”。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明确主协办单位责任边界,要求各单位以大局为重,杜绝因职责分工差异敷衍塞责。严格执行“先面商、后答复,不面商、不答复”制度,推动承办单位主动与代表常态化沟通,充分听取意见争取理解支持。秉持“实事求是、尽力而为、务求实效”理念,结合实际区分办理优先级,突出重点、统筹推进,以高质量办理回应代表期待、增进群众福祉。第三加大督办力度,拧紧办理“压力阀”。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构建全流程督办体系。对承诺落实或正在推进的建议,明确时限节点加压推进;对标注“已经解决”的A类建议,通过随机抽查、暗访核查等开展“回头看”,确保落地见效;对“暂未解决”的建议建立动态台账,明确推进计划并跟踪督办。加强与县人大常委会协作,邀请人大代表参与联合督查,重点聚焦“正在解决”“计划解决”类建议,推动承诺事项逐一落实。第四创新方式方法,激活办理“新动能”。借鉴先进地区经验,推广“现场办理”“联合办理”“会商办理”等模式,严格落实公开办理制度,实现“开门办建议”。对每一件建议,深入现场调研找准问题根源,制定切实可行的办理方案。主动征求代表和群众意见,汇聚多方智慧优化办理举措。强化与代表的深度沟通,全面掌握建议提出的背景、目的与核心诉求,增强办理针对性和实效性,将“高效务实”要求贯穿全过程。
下一步,将在县委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常委会依法监督下,秉持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总结经验、优化方法、健全机制,全力破解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扎实办好每一件代表建议,以实际行动进一步提高代表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