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为何出台此政策?
答:因我县此前未出台相关文件,国有划拨安置房无法补办出让手续,导致安置户房产不能上市交易。为规范交易行为、保障群众权益,依据《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统一补办出让的收益金标准。
2. 政策制定有哪些依据?
答:主要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指导意见》
国土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
六安市《国有划拨土地上已购公有住房和安置房上市交易产权转移登记实施办法》
3. 政策适用哪些范围?
答:县城区内已登记并领取国有划拨不动产权证的安置房,需补办出让手续或交易过户的住宅及商业类房产。
4. 补办出让的主体是谁?
答:安置户本人。
5. 政策的核心创新点是什么?
答:明确收益金标准:首次制定全县统一的缴纳标准。
细化土地等级:住宅类土地划分4个等级,商业类划分3个等级。
界定安置房范围:明确适用本政策的国有划拨安置小区。
6. 补办出让需经过哪些流程?
答:① 安置户向受理单位提交申请;
② 按土地等级缴纳收益金(具体标准见政策文件);
③ 由指定单位收取费用并办理出让手续。
7. 如何保障政策公平实施?
答:采取三项措施:
深入调研:入户宣讲政策,听取群众需求;
基层联动:发挥乡镇、社区干部作用,确保政策公开透明;
分类施策:根据安置户实际情况灵活推进。
8. 政策如何宣传和落实?
答:多渠道宣传:通过宣传画、微信群、入户讲解等方式发布解读材料;
部门协作:联合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税务局等部门联动办理,明确职责分工,依法保障权益。
9. 政策何时生效?
答:2025年3月13日由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执行。
10. 若有疑问如何咨询?
答:解读人:霍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利用股 汪凯
咨询电话:0564-6025633
注:收益金具体标准、办理材料等细则详见《通知》原文,可拨打咨询电话获取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