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工作总体情况
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县人大代表牢记使命,共谋改革发展良策,以饱满的政治热情、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发展、民生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社会稳定、教育文化等方面,提出了建议共203件,其中列为重点建议7件。县政府高度重视代表所提建议意见,根据部门职能职责确定63家单位具体办理(其中主办单位42个)。截至10月,所有代表建议均已答复代表,办复率100%。从反馈情况看,代表对办理工作过程满意率和结果满意率为95%,其中满意193件,基本满意10件。代表所反映的问题或建议事项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A类)有124件(其中重点建议4件),占办复总数的61.08%;目前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B类)60件(其中重点建议3件),占办复总数的29.56%;因受客观条件限制或政策规定以及财力、物力等原因目前难以解决,已向代表说明情况的(C类)19件,占办复总数的9.36%。各承办单位办理情况答复函及征询意见表正在县政府网上陆续公开,接受社会评价和监督。
二、重点建议办理情况
(一)梁常玉代表提出《关于在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继续深入推进“新教育实验”的建议》办理情况(办理类别:A类)。1.关于“组建团队”的建议,及时着手实施,逐级上报情况,获得了上级关注和支持,目前“新教育实验”组织更加规范、有序。2.关于“汲取经验”的建议,拟定学习计划,报送上级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同时,要求函授站、教师进修学校等相关部门,不断为教师培训提供机会,为教师成长搭建平台。3.关于“打造精品”的建议,正在讨论研判成立新教育实验共同体,结合学校特点,积极创建“书香校园精品校”“完美教室精品校”“卓越课程精品校”等特色学校,进一步辐射带动其他学校共同发展。4.关于“优化项目”的建议,持续盘活本地资源,开展校际结对帮扶、专业研修引领、优质资源导入、专题送教示范、交流开放展示等五大行动,逐步实现校园文化、学校课程、课堂教学、教师队伍、教育质量等方面整体提升。
(二)潘勘代表提出《关于对霍邱县本土社会志愿救援组织霍邱中天救援队予以扶持的建议》办理情况(办理类别:A类)。近年来,我县重视本地社会救援队伍发展,鼓励其积极履行志愿责任。一是加强对社会救援队伍管理和支持,深入了解全县各支社会救援队伍力量情况,积极协调消防、公安及专业应急部门训练场地开放给社会救援队伍使用,帮助现有社会救援队伍更好更规范发展。二是根据救援队伍参与救援情况,拟定出台相关规定,积极保障社会救援队伍能够得到正常运转,同时建立健全机制,不断对社会救援队伍在物资装备等方面予以支持。三是动员社会力量对社会救援队伍给予赞助,2022年以来,六安钢铁集团为我县社会救援队伍捐赠价值16万的应急救援专用车,六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为社会救援队伍捐赠资金10万元,有力地支持了我县社会救援队伍建设。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对志愿救援组织的支持力度,更好发挥其参与社会救援作用。
(三)张顺华代表提出《关于增设特色农业保险种类的建议》办理情况(办理类别:A类)。目前,我县已开展特色农业保险,品种为稻虾养殖、大棚蔬菜种植。根据省、市安排,结合我县实际,下一步拟增加皖西白鹅、肉牛特色保险品种。
(四)孔令奇代表提出《关于深入推进乡村治理、移风易俗工作的建议》办理情况(办理类别:A类)。一是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制作宣传资料,召开动员会、清明公祭追思会等方式广泛进行殡改宣传,推进丧葬礼俗改革。大力倡导绿色文明的生活理念,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普法宣讲团、巾帼宣讲团、理论宣讲志愿服务队,深入田间地头宣讲620场次,受众达4.5万人次。利用“送戏进万村”对全县398个行政村进行乡村治理、移风易俗等宣传,引导群众破除陈规陋习,树立勤俭节约、绿色健康的文明新风尚。二是完善村规民约。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已有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使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更接地气、更能够与新时代、新风尚、新要求相贴近。三是实施环境整治。我县以村庄清洁、村容村貌提升为目标,聚焦“五清一改”、治理“八乱”,在“立足清、着力改、促进美”上下功夫,全力建设环境美、田园美、村庄美、庭院美的“四美”农村,实施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切实全面推进村庄清洁五年提升行动,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推进机制,确保全县人居环境整治实现常态推进。四是开展丰富活动。举办“百姓公益讲坛”8期,组织开展“读一本好书”全民阅读、“送戏进万村”、广场舞大赛等各类活动1000多场次,进一步丰富乡村百姓的文化生活。五是促进乡村建设。积极推行“无事”找书记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模式,搭建基层社会治理智能管理服务平台。提炼推广“金其华工作法”,大力开展“无越级上访乡镇”创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完成乡镇“一站三中心”整合建设,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规范农村宗教活动常态化管理。推行“党建+信用”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工作,大力推进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等公共设施建设,巩固文化传播阵地,不断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文化发展成果。
(五)盛祝平代表提出《关于从源头杜绝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在道路行驶的建议》办理情况(办理类别:B类)。今年以来,我县认真落实省、市电动车整治工作会议精神,高度重视电动三、四轮车源头整治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全县生产流通领域三轮四轮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开展电动二轮、三轮、四轮车及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全年开展3次全面排查、源头整治工作。二是源头宣传引导。向所有经营户逐一送达《关于进一步加强违规三轮四轮车综合治理工作的通告》《致广大生产销售企业一封信》,同时向社会散发《致广大消费者一封信》《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市监部门采取上门告知经营户方式,要求经营户不得采购和销售工信部指导目录之外的三四轮电动车,并与经营户签订了承诺书。三是落实主体责任。要求经营三四轮电动车商户要有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严格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市场监管部门设计制作310套《霍邱县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公示牌》,悬挂在经营户店内醒目位置,明确分层分级责任,实行清单管理,实现分类精准监管。四是强化督导检查。市监部门先后约谈了雅迪、爱玛、小刀等19家电动车代理商,要求严格遵守电动车经营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切实履行源头管控责任。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强化市场管理,积极营造安全、规范的电动车消费环境,在源头上杜绝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上路行驶现象。
(六)肖寅代表提出《关于建设城关至周集、经济开发区快速通道的建议》办理情况(办理类别:B类)。城关至周集快速通道已列入2025年谋划实施的乡道Y098顺邵路升级改造15.4公里、X303顺和段升级改造1公里和X402王湖路升级改造4.4公里项目,路线全长约20.5公里,路线起点位于城西湖乡关咀村,沿Y098顺邵路至范桥镇境内接县道X303,沿X303望临路至X402王湖路,连接周集镇薛集大桥。城关至经济开发区目前通过G328一级公路联通。根据县国土空间交通规划,城区至周集矿区之间规划有一条G328复线,县政府将根据财政状况,适时启动复线项目建设。
(七)赵耀宇代表提出《关于农村公交车提质增效的建议》办理情况(办理类别:B类)。1.公交经营情况。我县目前已实现公交一体化经营,乘车票价降为原先农班客运票价的三分之一,每年给全县群众出行可节约3000万元的出行成本。2.适当提升速度。因受公交车厂家要求及全县城乡道路通行条件限制,经过实测,公交车辆最终设定在50km/h,能够满足日常通行用时(由客运总站至城乡末站最远站点通行时间为2小时内)。下一步,将根据情况适当提升运行速度。3.优化服务质量。为提升服务品质,做好群众满意的出行服务工作,蓼达公交公司结合运营实际,制定了《安全服务管理规定》,通过加强驾驶员安全职责教育、建立考核和奖惩制度等,多措并举进一步规范运营服务,提升服务质量。同时,坚持每周三定时召开运营、安全教育培训会,强化服务意识教育,确保所有车辆按营运规划线路行驶、按规定站点停靠上下客,服务好每一位乘客。
三、其他建议办理情况
(一)黄伟代表提出《关于加强留守儿童关爱行动的建议》(办理类别:A类)。一是成立组织,构建关爱留守儿童保护网。我县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并制定工作制度,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和工作要求。截至目前,全县配备儿童督导员30人、村(居)儿童主任 413 人,实现了乡乡有儿童督导员,村村有儿童主任,县乡村三级关爱保护体系已全面形成。二是建立机制,切实保护关爱留守儿童。县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在全县建立了“农村留守儿童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重点时段排查以及信息化建设”六位一体的关爱保护机制。截至目前,全县有农村留守儿童20191人,已全部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并按季进行动态调整。全县30名乡镇儿童督导员、413名村(居)儿童主任联系电话24小时畅通。村(居)委会实行“2+4+N"走访核实机制,在寒假、暑假分别开展一次农村留守儿童集中走访,每季度分别开展一次农村留守儿童家庭随访,全面核实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照护等情况。对监护较差、有突出困难的儿童,村(居)委会加大走访频次,及时干预,确保儿童得到妥善照料。制定印发《霍邱县农村留守儿童牵手行动方案》,通过“两讲一送”即讲法律法规、讲安全知识、送关爱服务,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目前,农村留守儿童牵手行动已纳入常态化工作。三是引进外力,积极建设“儿童之家”。由县民政局牵头组织社会力量在全县建设12所“儿童之家”,设立在留守儿童较多的小学,如白莲乡西河、王截流乡张岭、冯井镇马鞍山等偏远小学,引进北京等地先进课外学习知识,安排1名教师,定期对在校留守儿童进行课外课学习。四是加大投入,提升关爱保护能力。今年,县政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进专业社会工作者(合肥市方圆社会工作事务所),先期(2024.5.1-2025.4.30)在孟集、潘集、花园、彭塔、冯瓴、周集、临水、冯井、高塘、范桥等10个乡镇试点开展“爱与童伴 光育蓼花”留守(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项目,有效的提升了关爱保护留守儿童能力。截至目前,全县开展儿童工作者大型培训1场次,260人参加;重点儿童团体辅导20场次,重点儿童个案辅导2人次,主题服务9场次,受益人数近千人。下一步,将根据项目效果进行扩面开展,全力促进全县留守(困境)儿童健康成长,爱与童伴。
(二)李志代表提出《关于乡村要振兴,教育必先行的建议》(办理类别:A类)。一是持续整合农村教育资源。近年来,我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城乡并重,通过科学合理规划调整学校布局,努力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截至目前,已撤并乡村小规模学校共 129所,有效整合了教育资源。同时,按照有关要求,“十四五”期间,计划新建城区学校2所,新建农村学校3所,改扩建农村学校110所,持续改善农村基本办学条件。二是因地制宜处置撤并学校资产。根据六安市《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中小学闲置校园校舍处置长效机制的通知》精神,成立撤并学校资产核查处置工作专班,本着“教育资产教育优先”原则,按照“一校一案”明确资产处置意见,有效盘活闲置教育资产。三是加强乡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合理规划新时代乡村教育布局,对乡镇教育科学定位。根据教育实际需求,因地制宜,统筹土地、资金等资源要素,新建、改扩建农村寄宿制学校。探索小学寄宿制建设,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持续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今年以来,继续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加大乡镇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和中心小学等3类学校标准化建设,投入资金5950.9万元,实施教学楼、学生宿舍楼等项目建设,切实解决农村学校住宿困难、功能室缺乏等问题。四是推进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乡村振兴,教育先行。教育振兴,短板在乡村。下一步,我县将持续加大农村教育的投入力度,不断改善农村学校的办学条件,推进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更加关注涉矿乡镇学校的发展,积极推动周集镇中心学校迁址重建工作。目前,该项目正在稳步推进,近80亩土地已征收到位,县学生宿舍楼建设已动工,预计2025年上半年竣工。优质教育资源普及普惠得到全面推进,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群众对县域教育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屠冬菊代表提出《关于在县城各学区内设立公交专线的建议》(办理类别:B类)。目前城区共有普通高中(含职业高中)学校7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所,分布在城关镇及新店镇辖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可乘坐公交车上、下学,但公交车不得作为校车专门接送学生使用。校车是专门针对学生安全特征设计的座椅间距和高度,接送学生的校车必须符合国家校车安全标准,并取得校车运营许可。蓼达公交公司车辆主要是为服务全县群众日常出行的公交专用车辆,仅有公交客运营运及相关车辆租赁业务资质,若利用公交车开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专线存在车型不匹配等问题。目前,公交公司已根据学生作息时间,灵活调整运行班次,在避免交通堵塞的同时,确保学生能够及时乘车上下学。同时,对1.3米以下的学生免费乘车,县内学生凭有效证件可前往公交客服中心办理学生卡,即可享受乘车五折优惠,较大程度上减轻学生交通开支,为学生乘坐公交提供便利。公交公司现已开通运营城区公交线路6条,城乡公交25条,基本可辐射沿途各学校,一定程度上能够满足学生上下学需求。下一步,县政府将督促县交通部门加强与教育、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实地探寻,积极制定最佳办法,尽可能满足更多学校学生上下学出行需求。
(四)李燕军代表提出《关于传承文化,烟花爆竹禁放改为限放的建议》(办理类别:C类)。自2023年1月1日开始,城区实行禁放。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为X032(沿岗河堤)-城西湖特大桥东-南外环路-姚李路-S245(南外环路交汇点)-东湖大道-哈尔滨路-蓼北路所合围区域并向外延伸至沿线相关行政村。对禁放区域外未实行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广大农村地区全年度无论节假日还是平时都是可以燃放的。城区实施禁放政策后,空气质量达到优良级,一举扭转我县多年来春节期间城区空气重污染局面。如若禁放政策再次改变,将又是重复“过去”,不仅极大损害政府的公信力,更可能让多年来禁限放管理成果付诸东流。目前省、市尚未出台关于烟花爆竹禁放政策的调整要求,政府规范性政策需要一时的稳定性。
四、今后办理工作打算
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在县人大常委会关心、支持下,在各承办单位积极努力下,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县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重交办轻跟踪、重表面轻实际、重答复轻办理,严重制约了代表建议办理的整体质效,影响了代表和群众的满意度。针对以上问题,下一步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改进,不断提升办理工作水平。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办理工作“动力”。进一步提高对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重要性认识,把办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到位。健全完善“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工作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各承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建议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既要成立办理工作专班,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办理人员,又要亲自研究部署,主动参与建议和比较复杂问题的办理。对代表在建议中反响较多的事项,要通过归纳分析,统筹考虑安排,在政策和组织力量上重新思考、重点保障,力求在解决集中性问题上提升总体效果。同时,要坚持“兼顾总量,突出质量”原则,兼顾总量就是要狠抓办理进度,确保所有建议在规定期限内全部办理并答复完毕;突出质量就是要努力增强办理的实际效果,通过我们力所能及的工作,使绝大部分建议得出一个比较圆满的结果。
二是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办理工作“合力”。在办理过程中,不管是主办单位还是协办单位,都要以大局为重,服从需要,毫不迟疑地承担起办理责任。同时要树立目标一致的责任感,确定同样的标准和要求,不能因为是协办而敷衍了事,影响办理质量。继续严格要求各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坚持“先面商、后答复,不面商、不答复”的原则,做到积极与代表联系沟通,以获得代表支持和理解,尽早安排落实。按照“实事求是,尽力而为,务求实效”的理念,一切从实际出发,分轻重缓急,突出办理重点,统筹安排,讲求实效,努力提高办理质量,让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受益。
三是强化督办力度,落实办理工作“压力”。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要提高责任意识,不断加强督办力度,对承诺落实或正在解决的问题加大推进力度,限期解决;对列为“已经解决”的A类答复函,通过随机抽查、暗访督查等方式进行检查,确保建议落到实处;对“暂未能解决”的建议建立台账,明确时间进度,持续跟踪督查。适时与县人大常委会紧密配合,邀请人大代表联合督查,对办理工作进行“回头看”,重点做好办理结果为“正在解决”和“计划解决”的代表建议跟踪督办,推动承诺解决事项的办理落实。
四是创新工作方法,激发办理工作“活力”。我们将积极探索创新办理工作方式和途径,学习先进地区在代表建议办理上“现场办理”、“联合办理”、“会商办理”等做法,落实公开办理工作制度,实现“开门办理”。主动征求代表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共商办理之策,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对每一件建议,都要深入现场,开展调查研究,找准问题根源,制定切实可行的办理方案。还要加强与代表沟通,充分了解代表提出建议的缘由、目的和要求,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切实把“高效、务实”落实到办理每一件人大代表建议的行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