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谭应军代表:
您关于《规范全县干部职工健康体检管理工作的建议》,我委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人员认真阅研,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2023年,我委起草了《关于规范全县干部职工健康体检管理工作的报告》,对全县健康体检资源进行了全面梳理并提出“由县政府明确相关部门发文严禁各单位使用财政资金用于干部职工到县外进行健康体检工作”“指定县级公立医院作为定点体检机构”等建议。近期,县卫健委安排专人对六安市其它县区公职人员体检进行了全面了解,金寨县、金安区、舒城县分别于2017年、2020年、2021年出台文件,明确公职人员健康体检在本县(区)内开展,指定体检机构。2021年12月,合肥市民营健康体检公司实名向省委书记信箱举报六安市金安区、舒城县、金寨县出台的公职人员健康体检的相关规定违反了《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皖发〔2020〕19号)、《安徽省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90号)等文件规定,通过下发一些地方性限制文件阻碍民营企业参与正常的市场竞争,打压民营企业发展。目前,金安区、金寨县、舒城县相关文件均已废止,公职人员体检由各单位自行安排。
结合以上情况,2024年7月,县卫健委起草了《关于六安市其他县区公职人员体检工作相关情况的报告》,已呈报县政府。《报告》建议我县公职人员健康体检工作不发文强制指定体检地点,积极引导公职人员就近在县内体检。目前该项工作正在推进中。
办复类别:A
联系人:赵洋涛
联系电话:0564-6033055
2024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