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田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村级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1、加强村级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建立联动机制,明确职责。加大村级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工作力度,印发《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关于高质量做好全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实施方案》(邱办〔2021〕18号),明确机构建设要求、流程和职责。全县共建立村级公共卫生委员会410个,开展计生宣传、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和重点人群管理等服务。
2、给予公共卫生委员会下发专门经费,便于有效开展工作。公共卫生委员会由各村(社区)“两委”承担职能,相关经费支出由各村(社区)承担。
办复类别:B
联系人:丁豪
联系电话:0564-6033114
2024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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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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