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4-03-23 08:12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管委,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认真做好县十八届人大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十一届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县政府决定,按照内容和职责分工,将203件县人大代表建议(其中列为重点建议7件)和247件县政协委员提案(其中列为重点提案12件),分别交由有关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管委)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及有关直属机构负责办理。现就做好办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办理意识办理建议提案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内容,是政府接受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的重要途径,是政府依宪施政、依法行政,以科学民主决策回应社会关切和服务人民的重要体现。各承办单位在办理建议提案过程中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加强对建议提案内容的分析研究,认真采纳合理意见和建议,积极主动解决建议提案反映的问题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股室承办人员具体办理的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办理工作台账,对各个环节和各项任务定人员、定时限、定标准,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全年办理工作。 

二、加强沟通联系,压实工作责任。各承办单位坚持办前了解意图,办中沟通协商,办后跟踪回访全过程沟通工作机制,充分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确保沟通率达到100%。对涉及重点难点问题和突出民生问题的建议提案,要采取现场办理、协商座谈、实地调研等方式,邀请代表、委员参与办理,共同协商找准解决问题的途径凡是交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办的,均明确了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主办单位负责协调有关单位共同办理,协办单位负责落实工作范围内的办理任务并及时将协办意见送交主办单位,最后由主办单位负责汇总办理落实情况,答复代表、委员。对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所涉及问题,能尽快落实的,要抓紧落实;因条件限制短期内难以解决的,要建立跟踪落实工作台账,采取具体措施,逐步协调解决;因政策规定限制或超出本级政府职责范围确实难以解决的,要实事求是地向代表、委员解释说明,取得理解。

三、规范答复程序,把握完成时限。各承办单位对建议和提案的答复要有实际内容,意见要明确、有针对性,杜绝以工作情况汇报代替答复,杜绝敷衍应付草率答复,杜绝出现错字漏词等低级错误。答复文件应按规定的格式行文,对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用“A”标明;对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准备解决的,用“B”标明;对因受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暂时无法解决的,用“C”标明,并在文末规定位置署上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等,(见附件5)。所有建议、提案的办理答复工作必须在今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回复率要达到100%。根据《霍邱县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规定(暂行)》(邱人常发〔20197号)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有关要求,各承办单位要及时在政府网站建议提案办理栏目公开办理答复情况,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监督,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强化跟踪督办,确保工作实效。县人大常委会对持续推进的县十八届人大次会议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继续跟踪督办,承办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加快工作进度,使代表所提建议尽快得到落实。县政府办公室将适时会同县人大、县政协有关工作机构采取重点抽查、专门督办、重点督办、复文审核等方式,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情况开展督促检查落实。对代表委员反馈办理结果不满意的,及时反馈承办部门限期重新办理,并做好二次督办;对建议提案办理质量不达标格式不规范的,退回并予以通报,办理结果作为年终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确保代表委员所提建议落地见效

 

附件:1.县十八届人大次会议代表重点建议交办表

      2.县十八届人大次会议代表建议交办表

      3.县政协十一届次会议委员重点提案交办表

      4.县政协十一届次会议委员提案交办表

      5.答复代表或委员办理情况文件式样

    6.人大代表建议办复征询意见表

      7.政协委员提案办复征询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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