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年6月19日下午
发布地点:县政府全体会议室
发布单位: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发布主题: 《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全县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 布 人: 霍邱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局长 白素涛
发布会实录:
非常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为落实省、市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县公共场所视频监控建设运行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我县指导意见。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2022年6月1日,7月30日,省市先后印发《关于深化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通知》,为按要求和时间节点完成我县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任务,编制了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
二、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省市工作部署结合实际,8月19日,县数管局、县公安局共同起草了《关于深化全县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县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建议名单。同时在县政府网站征求意见后,县数管局和公安局结合实际进行吸纳和修改。
三、工作原则
1.统一规划布局。由数据资源管理局、县公安局组织拟订中长期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
2.统一标准规范。公共视频监控项目规划消、审批、建设、验收、运维、共享全省周期执行有关规范和标准。
3.统一建设运维。由公安局、数管局共同作为业主单位负责项目立项申报、招标、建设、运维等工作;其他特殊情况有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统一资源共享。依托全市、县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推动视频数据跨层级、跨部门高效应用。
5.统一监督管理。建立闭环管理工作机制,推动公共场所视频监控全生命周期统筹管理。
四、工作目标
2022年8月至9月,摸底梳理全县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建设总体情况,形成视频资源整合清单,明确整合措施,统筹制定整合方案。12月底前,推进全县监控点位整合、接入、迁移、共享工作。2023年起,新建公共场所视频监控项目全面实行“五统一”,实现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设备规范建设、资源充分共享。
五、工作任务
全面梳理已建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的数量、位置、型号等,形成目录式、表格化资源清单。制定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方案,做到应整尽整,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应无条件接入本级“雪亮平台”,推动行业监管领域企事业单位等自建的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接入,消除“孤岛”。以应用需求为导向,升级“雪亮平台”视频接入、传输、处理和转发能力,配合市雪亮平台做好相关工作。建立“按需共享、授权使用”的机制,开展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共享。
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明确了8项任务清单,细化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和时间节点。
六、工作进度。
明确4个时间节点:2022年8月,拟定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征求意见稿。9月,梳理本地公共视频资源情况,形成视频资源整合清单,明确整合措施,统筹制定整合方案。12月底前,完成已建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2023年,新建公共场所视频监控项目全面实行“五统一”,实现规范建设、充分共享。
七、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数据资源管理工作的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公安工作的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由县数管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牵头推进相关工作,县有关单位参加,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数管局,统筹推进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
二是加强视频监控项目资金保障。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运维经费由县财政统一保障,纳入公安部门年度预算。
三是加强责任落实。公安局、县数管局牵头实施,各相关单位配合,确保任务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