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民政局副局长高德国解读《霍邱县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政策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2-04-08 16:00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霍邱县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霍民务字﹝2022﹞9号)于2022年4月8日印发,县民政部门前期召开了新闻发布会《霍邱县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政策解读》,为进一步推深做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帮助广大人民群众更好的理解该方案,现民政局负责人就涉及两残补贴的发放对象、补贴标准、发放方式等重点问题做解读。

问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发放对象是指哪些人?

答:指具有霍邱县户籍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四级以上(含四级)的残疾人。

问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发放对象怎么界定?

答:指具有霍邱县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时间。

问3.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一级、二级残疾人为

每人每年800元;三级、四级残疾人为每人每年40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

问4.可以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吗?

答: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生活、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护理补贴(津贴)。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

问5.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发放方式是怎样的?

答:残疾人两项补贴采取现金形式按月发放。对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由县民政局、县残联报县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县财政局将资金尽快按月打卡发放至补贴对象在金融机构开设的银行账户,发放时间为每月1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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