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方位夯实文化市场经营秩序,县文旅体局对全县农村营业性演出市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精细摸排,夯实监管根基。专项行动伊始,安排执法人员对县域内文艺表演团体及庙会活动时间进行全面摸排,建立动态管理台账,为后续精准监管筑牢信息堡垒。
二是靶向施策,规范农村演出。聚焦“大棚”流动演出、传统庙会马戏巡演等重点领域,将低俗色情表演、宣扬封建迷信等不良内容列为严管内容。在演出前阶段,严格审核演出剧本内容、演员资质、主办方运营资质、演出团体备案情况以及场地安全条件等关键要素,从源头杜绝非法营业性演出滋生。截至目前,累计出动执法人数60余次,深入现场巡查20余次,督促整改2次。
三是联动共治,织密监管网络。鉴于农村营业性演出市场“小、散、灵”且偏远地区监管触角难及的特性,县文旅体局依托“县、镇、村”三级联动模式,与各乡(镇)村文化协管员紧密协作,实现营业性演出信息实时共享、问题隐患协同处置,力促乡镇庙会期间文化市场监管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