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县财政局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强化财会监督,推动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充分发挥财会监督职能作用,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经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坚持多措并举,推动财会监督走深走实。
一是健全工作制度。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三公”经费监管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的通知》《关于建立县委巡察机构与县财政局协调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明确了定期开展“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制度,建立巡察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协调,不断完善财会监督工作制度。二是强化贯通协调。落实《意见》要求,按照“以党内监督为主导,贯通各类监督”的工作目标,构建财会监督“纵横贯通”工作机制,推动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三是落实常态监督。认真落实上级财政部门工作要求和全县年度财会监督计划,着力开展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每季度定期开展“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专项检查,重点关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开展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重点围绕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真实性、规范性;推进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国有资产管理、财政衔接资金等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质量专项检查,重点围绕代理记账机构备案、设立条件审核、制度建设、业务开展情况等。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单位落实整改,通过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进一步推动财会监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