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25 14:35来源:霍邱县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浏览量: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霍邱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政务公开办〔20241号)文件要求,霍邱县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编制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6方面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霍邱县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联系(地址:霍邱县城关镇蓼中路蓼城广场斜对面;邮编:237400;电话:0564-6027193)。

一、总体情况

2023 年,霍邱县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农机购置补贴和农机驾证业务等群众热点关切,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提升信息发布质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主动公开。2023年,县农机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动主动公开,尤其是农机化重点工作信息,中心按照我县专项资金使用透明、公正原则,及时发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进度、资金发放办理流程、农机社会化服务信息等重点工作内容,获得群众一致认可好评;在主动公开“粮食安全”领域中心涉及“农业机械”栏目,每季度更新一次,信息体现我县农机化技术推广和农机手培育工作开展情况。全年共主动公开信息221条。

(二)依申请公开。县农机中心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畅通依申请公开线上线下渠道。2023年,中心未收到线上线下等方式的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县农机中心严格遵守规范性文件格式规范,对规范性文件定期开展梳理工作。对政府信息的公开实行保密审查、隐私排查,并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明确专人负责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可追溯、有源头认定、可追究责任。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县农机中心通过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日制度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并安排专人负责专栏维护工作,在及时公开的基础上,每周梳理重点工作信息开展情况,及时有效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一是县农机中心高度重视,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心主任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组员,办公室专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根据中心各股室站校每年公开发布信息量,开展评比活动,并予以奖励。二是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通过召开经销商会议、农机手联合会议等开展问卷调查评议工作,接受群众监督,全年无社会差评群众或不满意情况。三是强化责任追究,针对公开信息格式不规范、表述有错误和内容泄露隐私等现象,采取严肃的责任追究,作为年度考核重要依据,2023年我中心未发生重大错误信息公开问题,故无相关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上年度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中心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质量还不够高,政策解读的形式还不够丰富。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重点工作会议上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计划和考核内容,提高了中心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二是规范了政务公开流程,严格执行“三审制”,过滤掉质量不高、形式单一的信息,通过与主要负责人约稿和借鉴学习友邻单位的政策解读经验,丰富了政策解读形式。

2.本年度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存在的问题:主动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公开信息存在滞后性。

改进措施: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主动听取各部门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各股室信息收集,及时公开相关业务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随着农机中心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加码并纳入考核,单位内部信息公开的积极性也调动起来,对于信息的筛选和把关要求更为严格,尤其是重点农机化工作和群众关注度高的一些栏目,要加大审核力度,做到让群众放心满意。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 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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