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水产业发展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24 13:51来源:霍邱县水产发展中心 浏览量: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六安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六政务公开办〔20242号)文件要求,霍邱县水产业发展中心编制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6方面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霍邱县水产业发展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霍邱县城关镇西湖北路水产中心;邮编:237400;联系电话:0564-602436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水产中心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中心内设机构和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将任务细化分解,层层压实责任,并明确完成时间节点、质量要求。水产中心公开2023年主动公开信息138条,其中政策解读7条公开信息。根据《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本中心落实落细政务公开各项责任,围绕与群众和企业利益关系密切的事项加大公开力度,特别是涉及水产项目、高素质渔民培训、渔业资源保护、惠补贴、渔业生产资金等方面的财政专项资金公开;着力提升和保障水产质量及供给、实施“两强一增”行动计划等方面政务公开;严格遵循政务公开制度要求,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

(二)依申请公开

按照《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格式文本,规范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接受、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流程

本年度中心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今年按照县里统一安排重点对规范性文件的征求意见、格式、起草、审核、发布、清理等方面进行集中培训、集中规范整改,要求同步落实政策解读的制定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能够及时公开。

是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流程。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流程管理机制,最大限度保证公开内容经得起审查。是严格做好公开信息保密审查。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源头认定、执行保密审查落实“三审”制度,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水产中心2023年度无违反规定和失泄密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为更好的方便群众查阅政府信息,我中心及时维护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内容,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一是进一步完善网站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规范信息系统和日常管理维护工作。二是继续完善网络信息安全技术防护,实行信息系统安全检测准入制度,从根本上降低安全风险。  

(五)监督保障

    本中心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按照“谁制定、谁负责,谁实施、谁提出清理意见”的原则,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23年重点针对政务公开考核的各个季度通报情况,并作为全年政府公开考核依据,各个股室对照各自的岗位职责进行问题清单认领,及时做好整改、完善和提升。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今年没有发生信息严重错误而被追究情形。二是主动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对于重点水域保护、渔业项目及采购、水域滩涂养殖证办理等采取线上、线下方式向社会征集意见重要的在县政府网站公示注明联系电话和邮箱,积极主动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与建议,获取反馈意见,2023年我中心未出现信息公开不到位情况,也没有因信息公开严重错误而被问责追究的情形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上年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上年度本中心政府信息在监督体系方面还存在着部分股室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信息公开体系不完善,模式较单一等问题。

改进情况:一年来我们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法规、规定贯彻实施,各个股室信息报送积极主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有序、便民、高效,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中心严格落实监督制度,健全责任追究制度,采取多种方式监督,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模式,全面筛查,逐条整改,做到尽善尽美。

(二)今年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虽然2023年在推进政务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一是公开内容动态调整情况等信息公开还不够全面,对其他解读质量有待提高等二是连续性还不够部分信息公开不完善、不及时,时效性、连续性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创新性不够。主要是涉及渔业政策解读方面,形式不够丰富,回应方式单一。

改进措施:

一是针对政务信息动态调整情况进行整改。明确工作推进的完成时限、工作内容、工作要求、责任人,按照清理工作要求和步骤,落实三审制度,构建分管领导严格把关、业务室核对、经办人员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防止漏报错报,确保清理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针对重大政策的解读质量要进一步落实解读机制

二是完善信息公开,突出重点连续问题。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心关切事项,特别是涉及的“三农”领域方面,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进一步提高采集业务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增强服务意识,真正做到以公开促廉政,以公开树立形象,实现公开、互动、办事三位一体均衡发展。发挥中心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职能,认真组织相关室人员进行专题学习和培训,增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三是加大创新方式丰富政策解读方式,增强政策传播力、影响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主动把渔业重要信息公开链接发在相关工作群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水产发展中心结合水产工作实际,积极公开群众关心关注的信息, 特别是涉及水产项目、高素质渔民培训、渔业资源保护、惠补贴、渔业生产资金等方面的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做到及时、快速公开,提高了群众对水产方面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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