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25 16:27来源:霍邱县粮食物资储备中心 浏览量: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和《六安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六政务公开办〔2024〕2号)文件要求,霍邱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编制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霍邱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联系(地址:霍邱县城关镇蓼中路;邮编:237400,联系电话:0564-602274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一是突出公开重点,注重抓出实效。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围绕粮食购、储、销等重点工作开展主动公开工作,力求突出重点和务实求效,全年共主动公开发布信息279条。二是聚焦粮食安全,狠抓基层“两化”。每季度开展“两化”专题信息质量发布提升工作,围绕粮食安全宣传教育、粮食收购及仓储、粮食价格等定期发布相关信息,全年公开信息101条。

(二)依申请公开。一是健全工作机制,把好受理关。制定并公开《霍邱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建章立制落实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增强时限意识,质量意识,服务意识,确保答复让申请人满意、经得起法规检验。二是畅通线上线下受理渠道。开通在线申请、书面申请、现场申请等线上线下多种申请渠道,申请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申请渠道。2023单位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单位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健全完善文件印发制度,保障和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数量。为保障件发布的准确性、规范性,印发了《关于规范文件印发的通知》,对于规范性文件的格式及签批流程作出明确要求,结合县公开办关于规范性文件发布的格式要求,安排专人对规范性文件栏目进行整改,并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今年共清理规范性文件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单位主要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运行、日常管理和信息发布等工作,实时更新,数据同源。2023年度我单位无新增信息公开平台,主要是通过单位门口LED屏、单位公示栏和政府网站发布政府主动公开信息。安排专人负责门户网站的运维管理,常态化开展平台检查巡查,确保内容分类合理、信息更新及时准确、平台安全正常运转。

(五)监督保障。一是内部考核。成立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年初召开工作推进会,学习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制定考核事项,分解工作任务,每季度根据信息公开考核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二是社会评议。邀请皖粮公司及分公司人员和群众代表进行专题评议,评议结果满意。三是责任追究。落实《霍邱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的,对责任人对有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做出书面检查,全年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严重错误被问责追究的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作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上年度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存在的问题:一是政策解读少,文件配套解读不够及时;二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类信息中与单位主责主业结合性不够强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政策解读。做好重大政策解读工作,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及时公开。二是加大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力度。结合单位主体责任,想群众之所想,及时有效发布广大群众所关注的有关粮食安全、粮食收购政策及其他政务信息。                       

(二)本年度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存在问题:公开工作的程序不规范,对一些突发性、临时性的事务没有及时公开。改进措施:严格按照公开工作程序,加强信息搜集,特别是突发性、临时性的事务,进一步增强单位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意识,及时有效地收集、报送信息,做到全面搜集、准确分类,确保应公开信息全部公开及时、准确地得以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结合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行业特点,充分利用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等契机,不断创新政民互动形式,扩大公众参与,传播正能量,回应社会关切,让更多社会公众知晓了解、认同支持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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