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25 15:08来源:霍邱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六安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六政务公开办〔20242)文件要求,霍邱县农业农村局编制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6方面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霍邱县农业农村局联系(地址:霍邱县政务中心1105室;邮编:237400;联系电话:0564-277321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我局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及时编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时更新和发布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围绕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充分把握政府门户网站的重要窗口作用,将局有关信息及时公开在对应栏目。2023年共发布信息614包括领导信息、机构职能、人事信息、政策解读等多方面内容。重视基层“两化”领域,对农机购置补贴、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信息进行及时更新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认真落实依申请公开各项工作规定,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畅通公民申请渠道,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保障答复内容严谨、形式规范,同时做好答复书的送达及申请人的回访工作。对于收到的公民或法人组织提出的依申请公开事项,我局秉持认真对待的态度,在规定期限内,以规范的程序、详尽的材料及解决措施满足申请人的申请需求。2023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以制度化标准公开信息,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规范性。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对内容开展仔细严查,及时更正错敏词及错别字。积极参与集中办公培训会,2023全面梳理规范性文件共7篇,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格式要求统一整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对于主动公开类的公文,依法依规进行公开。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前审核,确保发布的信息规范、及时、完整、正确。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更新与清理工作,发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并做好信息公开及报送工作,保证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准确、及时、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根据《条例》等省市文件要求,对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及时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内容,增加规范性文件解读要素、公开指南信息、现场查阅点等相关信息。对于发布的政策文件,公开相应的解读材料,便于群众理解。对于群众热心 关切的问题,积极主动回应关切,切实解决群众的问题难题。 

(五)监督保障。明确工作责任,确定专职工作人员,及时将工作动态、群众办事指南、项目建设等最新信息及其他符合公开原则的信息及时公开,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完善政府信息监督反馈渠道,不断加强我单位与社会、与群众的紧密联系,积极接受社会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群众监督强化问责追责机制全年未出现因信息公开而被问责追责情况,也未收到不满意或差评等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2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上年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主动公开不够及时。个别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上主动公开不够及时,工作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我局政策解读形式比较单一,均采取文字解读方式,形式不够丰富;三是存在个别错敏词。错敏词主要表现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存在错别字、敏感词汇、专用名词表述不当等方面,经监测,我局存在个别栏目发布的信息内容专用名词表述不当和敏感词问题。

改进情况一是积极主动公开。对于到时限应公开的政府信息栏目,已提前进行收集相关信息并在时限到期前公开到位;二是主动解读政策。由于解读方式条件有限,目前我局所进行的政策文件解读方式均为文字解读,已对相关政策文件进行必要性解读;三是严格审查信息。我局已要求经办人员对于已监测的问题进行整改,同时要求在以后的信息发布前严格核查信息内容,避免再次出现错敏词等问题现象。

2. 本年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一是发布的内容不够完善和谨慎,如标题不规范、部分内容有缺失等。二是部分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

改进措施一是针对发布的内容不完善的问题,已对排查出来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整改,并针对文字格式、标点符号、行文逻辑等展开全方面排查,在日后工作中也会更加注重审核程序,减少不必要错误。二是针对更新不及时的栏目已通过向各股室及相关经办人征求材料信息后进行了更新,并与各股室人员明确日常所需要信息,待产生相关信息后及时报送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将政府信息公开与本单位职责相结合,加强涉农重点信息推送,认真梳理农机补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群众关切的政策内容,及时公开申请指南、补贴资金等惠民政策信息,实现从人找政策政策找人转变。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 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3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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