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25 15:26来源:霍邱县人社局 浏览量: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结合省、市、县有关要求,编制2023年度霍邱县人社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霍邱县人社局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霍邱县人社局联系(地址:城关镇礼堂路;邮编:237400;电话:0564-6081520;传真:0564-608152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县人社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以及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的专业指导下,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紧扣目标任务,加强网络平台建设,提升网络应用能力,确保政府信息透明、准确、及时地传递给公众,全力以赴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重点围绕公众关心的热点和重点问题,如社会保险就业创业、事业单位招聘等,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23年底,霍邱县人社局累计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687条,政策解读2条。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深入研究并妥善处理新情况、新问题,注意加强与申请人的主动沟通,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积极做好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工作信息依申请公开标准。本年度我局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并做好信息发布的审核把关工作,提高了信息的安全性和准确度。始终高度重视信息安全与保密工作,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严格按照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三审原则,确保政府信息的安全性,在信息安全方面未发生任何重大事故或泄露事件。为确保信息发布内容准确、及时、完整,我局将所有信息进行分类并明确专人对接,对收集到的信息逐一审核,确保无错敏字及泄密事件发生,提高了信息发布的准确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市县政府要求,加强网站集约化平台管理与日常维护。利用人社专栏,及时发布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动态,有力拓展了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扩大了宣传的受众面,提升了宣传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

加强常态化监管,加强对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完整性和时效性的检查。对不规范的信息进行清理,对内容不全、格式错误等信息限期整改,对未及时公开的信息要求立即公开,并及时督促。建立考评奖惩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工作考核,对工作落实好的,予以表扬;对重点信息发布不及时、不准确的,依规严肃问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上年度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问题:一方面是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有待提高。另一方面是网络管理水平仍存在欠缺。

2.改进情况:一是严格把关。公开的信息经单位经办人员和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才发布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有内容,保时效,高质量;二是参加培训。政务公开工作经办人员积极参加政府办组织的各种培训和会议,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网络管理水平。

(二)本年度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1.存在问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还待提高,缺乏自觉性、主动性,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不够丰富,发布形式较为单一,在政策解读、意见征集形式上缺乏多样性等。

2.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通过开展更多培训和交流,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把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不断丰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同时进一步提高公众参与度、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创新做法:使用“电信铀媒”工具,筛选公开内容,过滤敏感或错误内容,确保政府公开信息内容准确无误。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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