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25 16:30来源:霍邱县财政局 浏览量: 字体:【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六安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六政务公开办〔20242号)文件要求,霍邱县财政局负责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6方面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霍邱县财政局联系(地址霍邱县城关镇蓼城路政务中心A606;邮编237400;电话0564-6081192)。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霍邱县财政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中央、省、市有关规定,以霍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信息公开渠道,常态化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财政资金、财政政策、重点领域公开等发布内容的准确性、时效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聚焦重点领域公开,加强财政资金、财政收支、财政预决算、政府债务等财政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回应财经领域热点问题。2023,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34条。其中政策法规信息11条,规划计划4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8条,建议提案办理5条,财政资金信息36包括年度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10,政策解读8条,回应关切12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2023我局公开重点领域信息76。其中:政府债务8条,财政资金直达基层9防范化解重大风险6条,社会公益事业5条,公共资源配置31条,高质量发展3条,国企监管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霍邱县财政局严格执行政府工作信息依申请公开标准,按照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畅通电话、传真、邮件、信函等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办理依申请公开件,按要求规范严谨做好答复。2023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1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霍邱县财政局全面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细化工作责任落实,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原则,明确相应的审批程序和发布、核稿、审批人员的责任与权限,加强对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和审查以及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组织专人多次对现行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和清理,进行规范性文件发布格式、附件内容的完善与整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霍邱县财政局政务信息公开主要依托六安市人民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进行信息发布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平台维护、公开信息收集、公开形式选择、信息审核发布等工作。2023年按照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围绕重点领域信公开、回应关切、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基层政务公开两化等栏目,全面、准确、及时地公开政府信息,完善和管理各个栏目,认真做好信息发布、平台运行维护等工作。无微信微博公众号,其他媒体平台未注册账号。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管理制度,常态化开展隐私、涉密信息以及重大表述错误等自查工作。二是严格把控信息审核为确保上网信息及时规范更新,对信息公开内容任务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到人。2023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未收到社会评议相关反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上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公开形式单一、渠道狭窄等问题。对此我局积极探索创新,丰富公开形式,将财政预决算、财政政策等重点领域信息通过图文、视频等形式进行发布、解读,全年以图文解读、答记者问形式发布政策解读4篇。

2023年,我局按规定要求有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诸如信息公开发布不够及时等问题。我局将从以下方面予以改进:

一是规范信息公开的编制和发布,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公开载体,重点对财政资金、惠农惠民资金、政府采购信息、经济发展运行情况等领域信息进行及时更新,不断提高我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二是严把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质量,加强信息校对工作,常态开展信息自查排查行动,加大自查排查频率和力度,加强历史信息自查排查,做好信息公开事前、事中、事后管理,确保不发布低级、敏感性错误信息。

三是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我局信息报送人员和各职能股室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意识,确保应公开信息全部及时、准确地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不断拓展工作思路和方法,在文件整改、资金通知下发等方面进行高效整改、及时发布。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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