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25 15:03来源:霍邱县发改委 浏览量: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六安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六政务公开办〔20242号)、《霍邱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霍政务公开办20241号)等文件要求,霍邱县发改委编制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内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电子版可在霍邱县发改委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霍邱县发改委办公室联系(地址:霍邱县行政中心A141403室;邮编:237000;联系电话:0564—6080217)。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根据县政府及政务公开相关要求委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扩大公开具体内容透明度,更大限度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本委政府公开信息。我委主动公开领导活动行政权力运行主动回应信息330余条重点领域栏目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节能审查变更结果信息共464公开民生价格监测、商品服务价格公示、行政许可类信息、规范性文件三次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等重点工作。认真完成规范性文件公布,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政策文件,严格落实配套解读。同时,我委设立民生专栏栏目,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以及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问题。全年我委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01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委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条例制度规范、优化依申请公开流程。2023,我委收到1依申请公开信息,在办理时限内完成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程序,全年没有出现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委按要求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制定三审三校制度,履行初审、复审和终审三道程序严格保密审查,对文字表述公文格式等不低于3次的校对按照省市规范性文件格式要求,进行文字格式排查,整改梳理规范性文件14条。细化职责分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到股室及完成时限,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转。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委积极学习其他区信息公开经验,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充分保证了社会群众对发改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监督和保障情况。我委认真梳理整改市、县两级测评结果,根据市、县两级测评结果,按县政务公开办要求我委积极参加公开业务培训和集中整改会,主动完成公开整改清单整改报告,并在监督保障栏目公开,确保整改到位线下未收到社会评议差评和其他现象,也未出现因信息公开引起的问责追责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上年度存在问题和改进情况

1、存在的问题。部分信息公布不及时,信息数量、质量有待提升,公开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不规范、不具体、重点不突出,主动公开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

2、改进情况。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及时公开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保证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顺利进行,已完成对上年度整改情况。

(二)本年度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1、存在问题。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部分信息公开数量、质量有待提高,政策解读形式单一

2、改进措施。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积极性,主动公开公众关心的热点领域信息二是通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整改会等形式,提高信息公开的准确性三是加强政策解读的多样化。通过图解、视频,问答多种形式解读政策性文件,确保公开的内容通俗易懂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知晓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全面落实应公开尽公开要求,加大公开力度,我委价格民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信息进行了主动公开,更加方便群众及时查阅和下载相关信息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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