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霍邱县供电公司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25 15:53来源:霍邱县供电公司 浏览量: 字体:【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霍邱县供电公司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公布2023年度霍邱县供电公司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6方面内容。报告中使用的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霍邱县供电公司办公室联系(地址:霍邱县城关镇光明大道中段522号;邮编:237400;联系电话:0564-6023214)。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供电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电力监管条例》《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电力企业信息披露规定》等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有序推进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广大电力客户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我公司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

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针对涉及群众切实利益和社会需要广泛知晓的内容,努力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目前主要通过霍邱人民政府网站、企业门户、供电营业厅、网上国网APP、国网安徽电力微信公众号、霍邱手机台公众号等多类载体,认真做好供电质量、有序用电、停电信息、电价标准以及业务流程等主动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                                  

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化有关要求,严格执行政府工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有关规定,2023年全年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县供电公司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公司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落实,组建信息公开柔性团队,持续深化横向协同、纵向贯通工作机制,打造业务部门负责内容提供把关、办公室审核挂网的具体工作模式,确保信息公示准确、及时、同源。安排专人定期对公示内容进行核查校对,确保信息内容依规合法,不涉密。按时报送供电信息专报、信息公开年报等。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加强发布信息内容的监控,提高信息安全意识,强化信息发布保密审查,2023年未发生失泄密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相关文件及政府的规范要求,持续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强政府网站相应版块内容建设和信息审核发布,确保内容的时效性与准确性。创新平台载体,充分运用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试点探索新型信息公开形式,多元化拓展公众信息获取方式。

(五)监督保障

严格贯彻县委、县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落实《国网霍邱县供电公司主动公开信息目录及要求》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目录公开对应信息,确保应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及时对报送信息进行更新完善。将信息公开完成情况纳入组织绩效考核,强化问责机制,确保涉及部门履职尽责。2023年未发生群众不满意、差评事件,无政府问责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存在问题:一是部分业务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且由于忙于业务工作,造成部分应公开信息内容公开不及时。二是部分业务部门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不积极、不主动,形成信息公开主要依靠办公室调度和督促的被动局面,未能形成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

改进情况:一是组建信息公开柔性专班,各部门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定期宣贯政府及上级单位最新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强化相关业务人员主动履责意识,积极及时报送政务信息。

2023年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内容的广度、深度与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二是信息公开队伍较为薄弱,信息公开的流程还不够规范高效。

改进措施:一是逐步扩大报送内容范围,补充完善信息,对原有的信息公开目录等进行完善,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持续深化信息公开柔性团队建设,明确涉及部门公开内容、任务分工,强调责任落实,推动信息公开工作高效常态运转。

2023年,联合市公司开展信息公开线上座谈会,宣贯最新信息公开要求,学习省市县各级单位优秀信息公开案例,总结经验做法,强化协同沟通,确保信息公开流程衔接顺畅,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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