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政秘〔2026〕12号
为加强我县淮河等重点水域禁渔管理,有效保护水生生物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公安厅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2026年长江禁渔系列专项执法行动计划的通知》皖农渔函〔2026〕22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南漪湖等水域实施禁渔期制度的通告》皖农渔函〔2023〕35号等要求,我县决定实施淮河等重点水域禁渔管理,实行“禁渔区”“禁渔期”制度,现通告如下:
一、禁渔区域和时段
(一)全年禁渔区域:城西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城东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城东湖省级芡实种质资源保护区。
(二)部分时段禁渔区域:淮河(霍邱段)、城东湖(含汲河,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外水域)、城西湖、龙潭水库、沣河(含南湖,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外水域)、沿岗河(周集叶桥-临淮岗大闸)、淠河(霍邱段),禁渔时段为: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二、禁止一切捕捞(垂钓)水产品行为,禁止收购、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禁止制作、销售禁用渔具,严禁从事破坏水体生态影响鱼类繁殖的活动。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禁渔规定,对违反禁渔规定者,将依照相关渔业法律法规和规章追究相关责任。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捕捞行为。对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禁渔期(区)内,有关乡镇要切实担负起属地管理责任;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城管执法局、县水产业发展中心、县河道管理中心、县林业发展中心、县海事处、县东西湖水资源管理利用中心、临淮岗水闸管理处、东湖闸管理所等单位要加大日常管理和执法监管力度,对违反禁渔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严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564-110、0564-5166110。
特此通告
霍邱县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