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政秘〔2025〕70号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省政府、省军区皖政〔2025〕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第8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就做好我县2025年转业军官及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升政治站位。要把做好转业军官及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从支持国防和军队改革、维护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的大局出发,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按照省委、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及时协调解决退役军人安置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推进安置工作高质量落实。
二、强化安置保障。根据文件要求,2025年我县接收2名转业军官及29名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按应安排人数110%的比例拿出安置岗位计划,采取按服役档案量化评分(转业军官按照考试分和档案量化评分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的办法,将转业军官安置到县直机关单位,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到有关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下属事业单位。相关单位要及时报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办理相关手续,并将《退役士兵安排工作登记卡》反馈给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要按规定将转业军官和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纳入正常管理,确保各项安置政策落地落实。
三、严明工作纪律。各接收单位要严格执行退役军人安置工作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在规定时间内做好落实岗位、签订合同、接续社会保险等相关工作,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安置退役军人,不得出台针对退役军人的歧视性措施。要严格按照《退役军人保障法》和《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履行接收安置退役军人任务,接收退役军人的单位裁减人员的,应当优先留用退役军人,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服役年限和待安排工作时间计算为工龄,享受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县政府将加大对退役军人安置工作的督查力度,对拒绝接收、变相拒收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霍邱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