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2023﹞2号
各乡镇(开发区)中心校、县直属学校:
为贯彻落实《六安市教育局转发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六教人〔2023〕12号)文件精神,全面提高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逐步提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学历,到2025年,全县义务阶段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达到90%;2035年义务阶段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提升至95%。城乡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基本一致。普通高中教师研究生学历幼儿园本科学历占比不断提高。
二、提升对象
全县在职中小学、幼儿园专任教师,其中男性55周岁以下、女性50周岁以下未达到本科学历的,纳入学历提升范畴,鼓励高中教师进修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
三、提升途径
教师学历提升以非全日制教育为主,符合条件的专任教师可通过成人高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放教育等方式,获得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科、本科学历;通过全国统招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试、推免等参加研究生学历教育,获得研究生学历。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各校要立即开展调查摸底,掌握摸清不同学校、不同学段、不同年龄教师学历基本情况。对男性55周岁、女性50周岁以下的中小学幼儿园专任教师未达本科学历的,分学校、学段登记造册,明确提升时限,教师自主选择提升途径,并签字认可。
(二)宣传动员。学历提升需要一定周期,且每年仅有一次或两次报名机会,把握每次报名时间节点:1.自学考试我省每年开考2次,上半年考试3月初报名、4月中旬考试,下半年9月初报名、10月中旬考试;2.成人高考每年9月报名,考试时间为11月;3.开放教育实行“免试注册入学”的方式,春季在3、4月份报名,秋季在9、10月份报名。将在职教师学历要求和参加学历提升的方法和途径、政策措施宣传到每位教师,提高教师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同时,为参加学历提升的教师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帮助教师解决好工学矛盾,确保学历“应提尽提、能提尽提”。
(三)激励机制
1.鼓励各中小学、幼儿园根据实际建立相关机制,在本校教师职称评审、评先评优、职称晋级推荐等工作中,同等情况下,对具有高层次学历的优先予以考虑。
2.各中小学、幼儿园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并可在教师培训经费中安排教师学历提升专项经费,根据本校实际对通过学历提升取得本科学历证书和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的教师分别给予一定学费补助。
3.参加学历提升的教师,在读期间学业成绩合格的,每学年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时记72学时。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考核
从2023年起,省教育厅每年对各地义务教育教师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情况以适当形式予以通报。2026年起,将把各地义务教育教师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情况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县教育局也将本项工作纳入学校年度目标考评中,考核内容包括相应学历教师的比例、增幅、在读人数维度。
(二)落实职责
提升教师学历层次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各校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抓好落实。各乡镇(开发区)中心校、县直属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要成立“学历提升行动计划”领导组、成立计划实施团队,落实主体责任。
(三)材料报送
各乡镇(开发区)中心校、县直属学校将教师签字后的《中小学幼儿园专任教师学历提升计划表》汇总并加盖单位公章,上报教育局函授站(教育培训中心909室);电子版以“单位名称”命名,于6月18日前报送至邮箱:jyjhsz@sohu.com,联系人:陈灿,电话:6021965。
附件:1.六安市教育局转发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
2.中小学幼儿园专任教师学历提升计划表
霍邱县教育局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