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9-07-29 17:10 作者:徐倩 来源:县公开办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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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
    根据上级部署,请贵单位认真抓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带动广大干部职工及时跟进学,致力形成学习热潮,并按照学以致用的要求,严格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开发区)可以组织所属部门单位通过深入街头集中发送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推进宣传工作走向深入。各乡镇(开发区)应将学习宣传情况于8月10日前在信息公开网“监督保障”相关栏目予以发布。县公开办将根据线上检测结果,对各单位落实情况予以通报。

 

县政务公开、为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19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