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城乡居民朋友:
为进一步规范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工作,坚决纠治救助不精准、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切实兜牢民生底线、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规定及上级民政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我县决定自2026年4月至12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深化低保规范化管理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行动目标
坚持“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精准救助、规范管理”原则,对全县所有在保低保对象、新申请低保对象逐户逐人核实认定,坚决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健全低保全链条规范管理机制,全面提升低保工作精准性、公正性、规范性,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二、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分5个阶段推进:
宣传培训阶段(2026年4月1日—5月15日):县、乡、村三级全面开展低保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通过政府网站、“霍邱发布”新媒体平台、村务公开栏、入户告知等方式,广泛解读低保政策及专项行动安排,引导群众主动申报、参与监督。
家庭经济状况调查阶段(2026年5月16日—6月30日):依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对所有在保对象、新申请对象开展全覆盖信息比对,同时组织工作人员逐户上门核查,准确核实家庭人口、收入、财产、刚性支出、健康状况等实际情况。
公开公示阶段(2026年7月1日—8月15日):以村(社区)为单位召开民主评议会,对所有保障对象逐一评议,评议结果及拟纳入/保留/清退名单在村(社区)公开栏集中公示不少于7天,接受群众监督。
审核确认阶段(2026年8月16日—9月30日):各乡镇召开联审联批会议,对初审对象集中审核确认,对符合条件的批准纳入或继续保障,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审核确认结果长期公示。
建章立制阶段(10月1日—12月31日):全面总结分析专项行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工作成效。围绕“保障精准、应救尽救、应退尽退”的目标,建立健全主动发现、常态化走访、信息比对、动态核查相结合的监管机制,确保群众感受到政策的公平、精准与温情,得到应有的救助保障和持续的安全感、获得感。
三、低保金发放
我县低保采取分类管理、差额发放办法,低保金按照申请家庭人均月收入与低保标准的实际差额确定并按月发放。
四、注意事项
请所有在保低保对象及新申请低保对象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信息核实等工作,主动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对隐瞒家庭收入、财产等情况骗取低保待遇的,将依法依规追回冒领的救助资金,并纳入信用记录。
监督举报相关说明:
鼓励广大群众对低保工作进行监督,如发现以下情形,可通过公布的渠道反映:
①不符合低保条件人员违规享受低保待遇的;
②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未被纳入保障范围的;
③低保经办人员存在优亲厚友、弄虚作假、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行为的。
举报渠道:来信/来访:霍邱县广场西路与礼堂路交口县民政局二楼社会救助股;来电:0564-6081739/6082590,也可直接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反映。
我们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如实反映的问题第一时间组织核查,核查属实的将依规依纪依法处理,核查结果及时向举报人反馈。
请广大群众客观真实反映问题,对通过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等方式诬告陷害他人、干扰专项行动正常开展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专项行动期间,低保申请、审核等日常工作正常开展,如有困难群众符合低保条件的,可随时向户籍所在地民政业务经办部门提交申请。
本次专项行动是我县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感谢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监督,我们将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工作,确保低保政策真正惠及困难群众。
霍邱县民政局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