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推进霍邱县沿岗河大桥工程建设,完善城区路网结构,优化交通布局、缓解通行压力、方便群众出行,需对改造范围内房屋及附属物等实施征收与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590号令)《霍邱县2021年度房屋征收和搬迁费、附属物等补偿标准》(霍政秘〔2021〕14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现将被征收的房屋及附属物等调查摸底登记情况在征收范围内(社区)及霍邱县政府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6年4月29日-5月5日),并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1.被征收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征收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并注明错、漏项目及数量等,同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本次公示的房屋及附属物等为现状登记,对公示期内未提出复核申请或未提供相关资料的,以本次公示内容和相关部门共同认定为准,责任自负。
3.复核申请等资料交至属地社区。
联系地址:属地社区
咨询电话:0564-6065456、6065018、6065019(县征安中心)
霍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