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筑牢高层建筑火灾防控防线,深入推进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就全面组织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自检自查工作,具体通告如下:
一、自查自改重点对象
高层居民住宅: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
高层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公共建筑(含办公楼、商业楼、教学楼、宿舍楼、医疗建筑、老年照料设施、商市场、公寓、非单层厂房、仓库、展览馆、图书馆(超100万册)、电信、邮政、财贸金融和其他多种功能组合的建筑)
二、自查自改重点内容
(一)外墙改造施工类高层民用建筑
重点排查整治:新装外墙保温系统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使用竹(木)脚手架、非阻燃型密目式安全网等禁用材料、工艺及设备;未按规定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擅自施工等问题。
(二)内部装修改造类高层民用建筑
重点排查整治:涉及动火作业的限额以下小型工程未按规定备案;设施设备维修、拆除等不符合安全管理要求;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及物品;人员密集场所在营业期间违规动火作业等问题。
(三)消防设施设备方面
重点排查整治:室内(外)消火栓系统无水或压力不足;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无法正常运行;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不能正常关闭或完整性受损等问题。
(四)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方面
重点排查整治:建筑外立面与裙房等附属建筑连接处易燃可燃杂物未及时清理;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封闭、堵塞、占用;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违规充电;建筑内电气线路老化裸露、私搭乱接;原有外墙保温系统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未及时修复等问题。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须切实履行职责,立即组织专业力量对照上述要求逐项排查,建立隐患问题清单、整改责任清单及整改时限清单,确保排查全覆盖、无死角、不走过场。对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行立改;短期内难以整改的,须采取临时防范措施,明确整改计划,跟踪落实到位。
霍邱县消防救援局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