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丰富馆藏资源,更好地留存霍邱记忆,充分发挥档案存史、资政、育人作用,霍邱县档案馆现面向社会各界征集具有霍邱记忆价值的图书资料,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史志年鉴类
(1)霍邱县历代编修的县志、乡镇志、村志等,包括不同版本、不同年代的刻本、抄本、稿本或影印本(不包括本馆2012、2019自编点校的《霍邱县志》)。
(2)专业志,如校史(志)、行业志、厂矿史(志)等,详细记录霍邱特定行业、领域发展历程的图书资料。
(3)年鉴类、大事记等,对部门行业年度大事、要事的记录,以及反映霍邱历史发展脉络的编年体资料(不包括本馆自2011年以来编纂的《霍邱年鉴》)。
(4)家族谱牒类,主要包括各姓氏家谱、族谱、宗谱,与家族沿革相关的契约文书、碑刻拓片等。
(二)红色文化类
(1)霍邱各个革命历史时期党组织建设、发展历程中形成的相关文件、书籍、文献资料等。
(2)霍邱籍革命烈士、老革命、劳动模范等重要党史人物的生平事迹、回忆录、传记、日记、著作等图书影像资料(不包括近年来我县党史部门编纂的有关图书)。
(三)名人著作类
(1)霍邱籍或在霍邱境内工作、学习、生活过的重要人物、历史名人、知名人物、著名作家、专家学者所著的各类书籍,包括且不限于文学作品、学术著作、调研报告、回忆录等。
(2)社会各界对上述名人研究、评价的相关图书资料,如人物传记、研究文集等。
(四)民俗文化类
(1)展现霍邱地域特色的民情风俗(传统节日、婚丧嫁娶习俗、民间信仰)、地方典故、典章制度方面的图书资料。
(2)有关霍邱剪纸、泥塑、戏剧等民间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图书资料,以及对霍邱特色农产品、传统手工艺品进行介绍的书籍。
(五)其他具有地方特色的资料
反映霍邱经济社会发展各历史阶段面貌、重大活动、重要事件、重大建设、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重大变化的各种汇编资料或者研究书籍、纪实文学等;反映霍邱政治、经济、社会、农业、交通、水利、生态、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脱贫攻坚等各领域发展变化和重要成就的各种汇编资料、调研报告、纪实文学等。
(鼓励一并提供上述资料的数字化版本,如PDF、JPEG等格式文件)
二、征集形式
(一)捐赠
鼓励社会各界捐赠,捐赠的图书资料归国家所有。县档案馆将为捐赠单位或个人颁发捐赠证书,以作纪念与表彰。
(二)寄存
对于比较珍贵且不属于国家所有的图书资料,所有人不愿捐赠的,县档案馆可提供免费寄存服务。寄存期间,图书资料所有权仍归原所有人。
(三)复制
对于特别珍贵的图书资料孤本,所有人不愿意以捐赠、寄存等方式被征集的,经所有人同意,县档案馆可对原件进行复制、翻拍等操作将其纳入馆藏。
向霍邱县档案馆捐赠、寄存的单位和个人,对该图书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图书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三、征集要求
1.捐赠单位和个人应保证图书资料内容客观真实、来源合法可靠、知识产权无争议,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2.如为系列丛书,尽量保证资料完整性,若无法完整提供,应向档案馆需要注明缺失部分。对于有特殊背景或意义的图书资料,捐赠者应附简要文字说明,包括图书的来源、相关历史背景、重要意义等信息。
3.若涉及与图书资料相关的实物,如作者手稿、签名本等,应一并说明其情况,并确保实物的完整性与真实性。
4.即日起,长期有效。
5.对于不便现场交接选择快递寄送的图书资料,可以选择费用到付,由档案馆支付快递费用,档案馆收到资料后,将及时进行登记回复。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春燕
电 话:18063047438、0564-6011705
地 址:霍邱县水门塘路档案馆
霍邱县档案馆真诚期待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图书资料征集活动。您的捐赠或寄存既可以丰富我们的馆藏,同时也为这些珍贵资料找到了一个“永远的家”,避免年代久远之后资料的遗失或损毁。为了确保档案资料得到妥善地保管利用,我们配备了专业的档案管理人员,运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和科学的管理方法,对档案进行精心地整理和数字化保存。同时,我们正在加快推进数字档案馆建设,不断完善档案的查阅利用制度,在保护档案安全的前提下,最大程度地满足社会各界对档案资源的需求,确保让您的爱心捐赠发挥出最大的价值。
(该公告敬请社会各界广泛扩散转发)
霍邱县档案馆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