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及时发现和有效控制校外违规培训风险隐患,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举报的积极性,增强发挥社会共治作用。现就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违规从事校外培训行为接收群众举报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全县校外培训机构、自然人违法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无证无照、隐形变异方式违法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在职中小学教师面向中小学生违法违规开展学科类和非学科类(文化艺术体育类)校外培训。
二、举报途径
(一)电话举报
监管股:0564-6080151;
监察室:0564-6080754;
政务服务热线:12345。
(二)电子邮箱举报
电子邮箱:1135672390@qq.com
(三)信函举报
涉及学科类、中小学在职教师的,霍邱县教育局将直接受理。可将举报材料或证据材料邮寄至霍邱县教育局监管股。
三、举报奖励办法
(一)奖励办法
在2025年全年期间,举报信息一经查实,霍邱县教育局对首告实名举报人给予1000元/条的奖励,并在落实查处后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举报人获得奖励情况。
(二)以下情形不予奖励
1.举报内容不属实的;
2.举报内容不明、无具体违法行为的;
3.不能提供详细的时间、地址、参与人员等信息,难以核查的;
4.不是第一举报人,举报内容教育行政部门已知悉的。
(三)其他情况
举报人如故意谎报违规培训线索或恶意举报且严重干扰公务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匿名或未提供联系方式的举报人员视为放弃奖励。
我们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切实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将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霍邱县“双减”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
霍邱县“双减”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