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社会福利院现收养一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赵某,男,8周岁,目前就读于城关镇某小学二年级。为促进儿童健康成长,拟将该儿童安置在符合条件的爱心家庭中。
寄养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儿童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寄养儿童入住后,人均居住面积不低于当地人均居住水平;
(二)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在当地处于中等水平以上;
(三)家庭成员未患有传染病或者精神疾病,以及其他不利于寄养儿童抚育、成长的疾病;
(四)家庭成员无犯罪记录,无不良生活嗜好,关系和睦,与邻里关系融洽;
(五)主要照料人的年龄在三十周岁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照料儿童的能力、经验,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自公告之日起30天内,请有意愿家庭到霍邱县社会福利院(地址:霍邱县城关镇霍邱县民政局)咨询报名。
联系电话:0564-6081030。
霍邱县民政局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