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御景小区各安置户:
按照工作安排,西湖御景小区安置房已具备交付使用条件,经研究定于2023年9月15日开始交付使用,现将交房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房地点:西湖御景北门西侧S4商业门面房处。
二、交房时被征收户应携带的材料:
1、《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原件;
2、被征收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根据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约定,在安置房交付使用前,被征收户应先与县征安中心结清安置房差价款,凭交款凭证至现场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2、支付超期临时安置(过渡)费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14日;
3、办理交房手续需本人到场;
4、被征收户在办理交房手续后需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供电部门现场办公地点办理开户手续。
5、联系电话:
0564—6099668(县重点处)
0564— 5167998(县城投公司)
0564—6065018、6065019(县征安中心)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