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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限期办理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手续的公告

日期:2023-04-12 09:33来源:霍邱县住建局 供稿:周鹏 浏览量:841 字体:【  

霍邱县马店卫生院、霍邱县新店加油站工程项目分别于2009年、2012年预留质量保证金20000元、9500元,按照合同约定已严重超过预留期限,期间我站多次与工程相关单位联系无果。现根据财政部门关于存量资金清理的规定,限上述两项目建设、施工单位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申请办理质保金返还手续,限期内未办理的将按存量资金清理至县国库。质量保证金清理后再申请办理返还手续的,应按财政部门规定的返还程序申请返还。 

联系方式:0564-2773900

霍邱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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