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切实做好范桥镇2023年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工作,强化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努力构建政府和学校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的防溺水工作格局,杜绝溺水安全事故发生,保障青少年学生的生命安全。
二、起草依据
根据《安徽省学校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印发预防中小学生溺水新十条措施的通知》(皖学安〔2023〕2号)等文件。
三、起草过程
按照上级文件指导要求,我镇高度重视,立即要求分管负责人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起草过程中组织相关部门就工作分工交换了意见,明确镇党政办配合各项工作。
四、主要内容
(一)突出重点
突出五个重点:一、大力开展防范宣传。二、全面排查整治隐患。三、着力形成工作合力。四、强化部门及家长责任。五、大力提升学生自防、自救和社会救援能力。
(二)明确时间
专项行动从2023年4月开始到2023年12月结束,分5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4月25日前);二、宣传教育阶段(4月-12月);三、排查整治阶段(2023年5月15日前);四、督导检查阶段(每月);五、总结经验阶段(11月底前)。
(三)提高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谋划组织;二是加强督导,严格落实责任;三是完善制度,强化应急处置。
为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全面加强青少年儿童预防溺水安全教育管理,建立健全社会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防护网络,遏制溺亡事件发生,根据《安徽省学校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印发预防中小学生溺水新十条措施的通知》(皖学安〔2023〕2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要求
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群防群治、源头治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全面压实教育、管理、监护责任,建立健全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预防溺水事件工作体系,筑牢学生防溺水屏障,最大限度减少溺亡事件发生。
二、工作重点
突出溺水事件预防,切实看牢青少年儿童中的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及困境儿童等重点人群;把牢5月至10月天气炎热、暑期及冬季水域结冰等溺水事件高发时段;守牢易发生溺水事件的江湖、溪流、河塘、坑坝、水库等危险水域。切实做到宣传教育全覆盖、警示标志全覆盖、隐患排查全覆盖、监管监控全覆盖。
(一)大力开展防范宣传。针对溺水事件重点人群,深入校园、村组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数字化手段,逐个向学生家庭推送防溺水安全教育课程,进一步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协同落实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通过各种途径、方式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及学生的宣传引导。
(二)全面排查整治隐患。各村要充分发挥预防溺水工作机制作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危险水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全面查找隐患,科学分析研判,在季节性积水、易发和曾发生溺水事件的水域,以及坑洼、塌陷区、取土坑等隐患点,全覆盖采取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三)着力形成工作合力。各村和中、小学校要从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主动作为、积极履责,统筹各方面力量,加大重点时段、重点水域巡防频率,以点带面,提升预防溺水事件工作实效。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参与,做到资源共用、信息共享。要充分发挥村委会作用,动员村民积极参与,众志成城,织密织牢防护网络。
(四)强化部门及家长责任。各村以及教育、民政、团委、妇联等部门要密切联系,加强对家长的教育引导,进一步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反复提醒、时刻警惕,尽量不让孩子脱离家长视线。对一些留守儿童等重点人群缺乏监护的、或对监护人缺乏监护能力的,务必落实临时监护人、委托监护人,担起看护责任,确保孩子时刻有人监管。要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告知家长保持与其他学生家长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孩子动态,一旦发现有私自外出游泳、嬉水、滑冰等危险性苗头,要及时相互告知。要组织附近村民成立互助小组等群众组织,加强相互帮扶和监督提醒,组织动员全社会关心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
(五)大力提升学生自防、自救和社会救援能力。学校要将游泳作为提高学生生存技能的教育活动,逐步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课程,制定中小学生游泳教育普及规划,明确时间表、路线图,逐步实现每一位中小学生掌握游泳和自救技能。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机制,提前做好处置溺水事件各项准备, 添置必要救援器材,全面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坚决防止因出警不及时、处置不果断而耽搁救援时间,造成不良影响。一旦发生溺水死亡事件,要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妥善处置,严防发生次生事件。
三、工作安排
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时间为2022年4月至12月。
(一)动员部署(4月25日前)。根据全省统一安排,启动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事件专项行动, 结合实际工作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措施等内容,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做好部署发动。加强对危险水域的警示监管及防护,健全完善预防溺水专项治理工作联动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宣传教育(4-12月)。充分利用一封信、宣传栏、宣传车、标语、电子屏、QQ群、微信群、应急广播、农村大喇叭等,开展全方位、高频次的防溺水宣传报道,增强防灾避险意识和能力。发挥好学校安全教育平台作用,加强防溺水常态化的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家委会、家访、结对帮扶等方式,加强对外来务工家庭子女、单亲家庭子女及留守儿童等重点人员的预警教育;加强周末、节假日之前及高温天气等重点时段预警教育,及时提醒家长落实监护职责, 严防溺水事件发生。
(三)排查整治(5月15日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持续对所属区域水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水域所属地方、单位、责任人、安全隐患、基础设施以及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警示标识、救援装备设置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逐一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落实排查责任, 对排查的每一处水域要标注具体排查人和排查时间,写明隐患情况。建立隐患销号制度,坚持挂图作战,以乡镇为单位, 对前期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逐一落实针对性措施予以整治,做到“整治一个、销号一个”。阶段性排查整治在暑假放假之前完成。
(四)督导检查(每月)。镇纪委、督查办对有关部门(单位)、村委会及学校的防溺水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加强调度,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五)总结经验(11月底前)。专项行动结束后对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活动进行认真总结,为推动未来工作提供经验借鉴。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谋划组织。各村、各单位要把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民生工程,切实增强维护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迅速行动起来,强化工作措施,建立健全联防联动、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坚决杜绝溺亡事件。要建立常态化督导机制,负有分管责任的领导干部,要经常到学校、重点水域检查督导,帮助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做到一月一检查、一月一回顾、一季度一评估,并建立检查台账。
(二)加强督导,严格落实责任。各村要明确责任、 定岗定人,切实把工作发动起来,把溪流、河塘、水库、江湖等隐患排查出来,把问题整改消除到位,做到重点时段有人看守,重点水域有警示标识,重点人群有人监护或委托监管。要制定隐患清单、整改方案,按照整改时限和标准严格整改到位。镇政府将对防溺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常态督导检查,建立溺水事件一事一报和倒查机制,对重点水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未按期完成任务的,一律予以通报批评。
(三)完善制度,强化应急处置。坚持制度创新、标本兼治, 着力解决一批影响预防溺水事件工作长远发展的制度机制问题。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创新思路,攻坚克难,把暑期托管服务等重点工作与防溺水工作统筹考虑、部署、推动。要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激励、鞭策效能,将因溺水引发的学生非正常死亡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发生溺水亡人事件的,须立即上报情况。对履行预防溺水职责不认真、部署预防溺水工作不及时,造成重大溺水事故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