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征集】关于征求《临水镇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意见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临水镇人民政府。来信请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形成书面材料签字或盖章传真至0564-6363901。
3.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455895920@qq.com。
联系电话:0564-6363901。
意见反馈日期为2023年4月19日至2023年5月18日。
附:1.《临水镇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草案)的决策依据、起草说明
2.《临水镇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草案)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保护和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按照省、市、县文件精神要求,严格落实秸秆禁烧责任,杜绝一处火点、一处黑斑。
二、制定意义与总体考虑
树牢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杜绝秸秆焚烧,杜绝大气污染,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做好秸秆禁烧工作,2023年4月中旬,由应急所牵头,联合其他部门起草本镇具体实施方案,完成《实施方案》初稿。
四、工作目标
全镇范围内继续实行“全时段、全区域”常态化禁烧,严禁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荒草、落叶等污染空气环境行为,确保“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确保实现“零火点”工作目标。
五、主要任务
《实施方案》主要任务为从源头上解决临水镇环境污染问题,通过秸秆禁烧减少对空气的污染,贯彻落实好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全面禁烧、全年禁烧、长效禁烧理念深入人心。
临水镇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草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保护和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县会议精神,通过严的要求、严的纪律,确保不出现一处火点和黑斑。确保区域大气环境不受污染,交通干线通行不受影响,空气质量达标。
一、工作目标
全镇范围内继续实行“全时段、全区域”常态化禁烧,严禁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荒草、落叶等污染空气环境行为,确保“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确保实现“零火点”工作目标。
二、工作重点
在全镇范围内实行全年全区域禁烧。午季重点时段为2023年5月23日至2023年6月30日、秋季重点时段另行安排。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责任,加强管控。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工作组各村要落实主体责任,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秸秆禁烧工作指挥部,由镇党委书记任总指挥长,镇长任副总指挥长,指挥部下设四个秸秆禁烧工作组和一个巡查组。各村要及时动员,安排部署秸秆禁烧工作,制定禁烧方案、奖惩办法和禁烧巡查表,实行网格化管理,层层抓落实。
加强舆论宣传。采取广播、横幅、宣传车、宣传单等方式将焚烧秸秆的危害及法律法规宣传到村到户,镇村干部要深入每家每户、田间地头,做好宣传劝导工作,引导农户养成“不敢烧、不想烧”的习惯,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禁烧秸秆的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增强做好禁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细化管理体系。建立以镇、村、村民小组为单元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层层签订责任书,镇与村签订责任书,村与村民签订承诺书,全面落实“五定”:定人、定责、定时、定位、定要求,形成“边界明确、责任到人、上下互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
加强巡逻处置。镇组织工作组、巡逻队,对全镇重点区域进行巡查和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联系村处置,并填写好巡查记录备查。各村应实行全天候巡查并组建应急队伍随时待命严密监视有无火点出现,被各级部门督察到火点时应及时、快速派人到达现场处置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对焚烧当事人可按照村规民约、广播曝光、责令检讨、依法查处等方式进行处置。
(二)领导包片,督查到位。进一步完善“镇督导、村负责、村干包组、组干包片,机手包保田块”责任制,实行包区巡查督查。各包片领导主要负责包片区域内秸秆禁烧日常巡查督查工作, 巡查督查可采取现场督查、查看资料、暗访调查、走访群众等方式开展。
(三)严格执法,形成震慑。对露天焚烧秸秆的直接责任人由生态环境执法部门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处罚;对拒绝、阻碍禁烧秸秆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 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工作要求
各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 ,其他干部是直接责任人,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监管到位。对于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力、失职渎职,导致违规焚烧秸秆行为发生的,将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对造成重大影响和后果的,将严肃处理。
各村要切实提高认识,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通过广播、巡逻宣传车、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形式营造全面禁烧的浓厚氛围。同时,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积极入户宣传,在村、组内悬挂秸秆禁烧宣传条幅、张贴《禁烧通告》《致广大农民群众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秸秆禁烧的相关要求,使“全面禁烧、全年禁烧、长效禁烧”理念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各工作组、全体村干在重点时段要实行24小时驻守、巡查和值班,上午8点至夜间10点一律吃住在村,不准返镇。
五、奖惩办法
奖惩类型:奖金、罚款、通报批评、停职、纪律处分、免职。(草案已拟定,近期征求意见完善后上党委会通过并下发)
附件:1.临水镇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指挥部成员
2.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附件一:
临水镇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指挥部成员
总 指 挥:卞士合
副 总 指 挥:杨 阳
第一工作组:
组 长:卞士合(兼)
常务副组长:刘 奔
成 员:卢梦瑶、陈 竹、陈国标、汪永军、张 军、范 舟。(负责何庙村、魏岗村、付台村、赵台村。)
第二工作组:
组 长: 徐 星
成 员:徐运高、黄 盟、宋本柒、韩 伟、李刚、王金一、孙皖丽。(负责司圩村、张楼村、司口村、张庙村。)
第三工作组:
组 长: 王 科
成 员:徐如辉、陈家林、王家云、杨承新、司永祥、张媛媛、蔡君雯。(负责李楼村、三郢村、临水村、吴台村。)
第四工作组:
组 长: 谢正阳
成 员:熊寿雷、李 勇、周金龙、李军红、汪 流、牛晓峰、曲玉慧。(负责李集村、王岗村、老郢村、陈村村。)
巡查组:
组 长:何 伟
成 员:张海岩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何伟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禁烧日常工作。
附件二:
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1.文广站负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方面的舆论宣传引导,协调新闻媒体做好相关宣传报道并刊播公益广告,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2.镇中心校要在全镇中小学内广泛宣传秸秆禁烧的重要性,通过家长会等方式督促学生家长做好秸秆禁烧工作。
3.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要组织力量,开展秸秆禁烧巡逻,切实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对于违反规定焚烧秸秆的,责令其立即停烧,对直接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
4.派出所要加大秸秆禁烧处罚力度,对直接责任人依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顶格处罚。
5.镇农综站要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民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
6.财政分局负责秸秆禁烧日常资金的拨付。
7.镇应急专班,负责秸秆禁烧日常督查,各项应急处置,各村组建应急队伍,负责秸秆禁烧应急处置。
8.镇纪委加强对各村、镇直有关部门禁烧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严肃查处在禁烧工作中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