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石店镇防范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好的建议及意见。征求意见期限自2022年5月5日至2022年6月5日止。
公示期间,公民可用信件、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网上留言回复等方式反映自己的意见或建议,供政府职能部门研究参考,对于其中的合理化建议,将酌情予以采纳。
公示单位(邮寄地址):霍邱县石店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0564-6911003
石店镇防范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认真落实《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等10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的通知》(皖教秘安管〔2022〕12号)、《中共霍邱县委办公室、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霍邱县2022年度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邱办明电〔2022〕28号 )要求,全面加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安全教育管理,建立健全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防护网络,坚决遏制溺亡事件再次发生。经研究决定,2022年6月至2023年6月,在全镇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群防群治、源头治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全面压实教育、管理、监护责任,建立健全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预防溺水事件工作体系,筑牢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屏障,坚决遏制溺亡事件发生。
二、重点任务
突出溺水事件预防,切实看牢青少年儿童中的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及困境儿童等重点人群。把牢天气炎热、暑期及冬季水域结冰等溺水事件高发时段,守牢易发生溺水事件的池塘、坑坝、渠道、小二型水库等危险水域,切实做到“四个全覆盖”(宣传教育全覆盖、排查整改全覆盖、联防联控全覆盖、巡查防范全覆盖)。
(一)大力开展防范宣传。各村、各学校要做到校内校外、学校与家庭、学期与假期全面衔接,改进宣传方案,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渠道,保持宣传声势,全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保护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开展一次排查起底。教育、公安、自然资源、农综、水利、应急管理等部门,要对重点水域进行常态化排查,摸清水库、塘坝、机井、建筑工地水池、池塘等水域的具体情况,并更新水域权属台账,确保底数清、情况明。
(三)开展一次整改管控。对排查出的隐患地段和水域,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清单化、闭环式管理机制,逐一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对短期内能够排除风险隐患的,要立行立改,对需要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帮助支持的,要及时报告,对需要长期坚持的,要制订阶段性目标,最大限度防止发生溺亡事故。
(四)开展一次维护修缮。各村要完善各类水域防溺水设施的设置,包括悬挂一幅防溺水宣传标语,设置一个防溺水警示牌(要有双层包保责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配备一套简易救生设备(包括带长绳的泳圈、长竹竿、竹梯等)。落实“一线一栏”,在临水岸边喷涂黄色警戒线,在公共活动水域设置防护围栏,做到安全警示到位、隔离防护到位。
(五)加强部门联防联控。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总体要求,切实履行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职责。
1.镇宣传办负责印制、发放宣传单、明白纸(致广大青少年儿童家长的一封信),组织宣传车巡回宣传,全面做好预防青少年溺水专项行动的宣传工作,落实各项宣传任务。
2.中心校负责建立健全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宣传教育机制,通过各种形式和载体,全方位加强对学生和家长的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帮助青少年儿童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提高自我管理和约束能力,确保做到“六不两会”。
3.派出所负责将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列入公共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内容,研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落实日常巡查制度,强化对重点及危险水域的定点监管和流动巡查,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调查、鉴定工作。
4.民政办负责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机制,协助开展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安全教育,对符合救助条件的青少年儿童溺水事件困难家庭给予相应的救助
5.自然资源和规划所负责加强对非法取土以及任意改造塘坝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所遗留的水坑、围堰等,要责令责任人限期修缮,确保不留隐患。
6.城建所负责加强建筑施工监管,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落实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及时督促施工企业回填危险水池、水坑等,严禁青少年儿童擅自进入施工作业区。
7.公路办负责指导公路施工企业加强现场安全监管,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防范外来无关人员和青少年儿童进入作业区。联合教育部门开展青少年儿童水上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8.水利站负责加强对水库、渠道、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做好并指导各村重点水域、溺水事件多发区的警示标志设置和安全监督管理。
9.文化站负责在涉水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配置救生设施设备,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巡查。
10.卫计办负责与中小学幼儿园联合开展呛水自救、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及时做好青少年儿童溺水医疗救治工作。
11.应急管理所负责加强对道路、桥梁及建筑工地等施工过程的监管,对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坑、洼等隐患及时排查整改;督促相关单位完善凹坑积水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严禁青少年儿童擅自进入涉水危险区域。
12.城管中队负责摸清集镇管理领域池塘、河渠等水源区域数量,完善基础信息台账,对水体较深、危险性较高的水域设置防溺水醒目警示牌,明确责任区域和责任人员,细化分工,包保管理。同时要对涉水区域安装和加固防护设施,有效防范溺水事故发生。
13.司法所负责引导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依法表达合理诉求;依法调解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案件。
14.团委负责发挥好团组织和少先队、青年志愿者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
15.妇联负责将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纳入关爱留守儿童活动中,组织开展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安全教育。
16.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部门负责会同教育部门编辑并向社会各类人群群发防溺水提醒公益短信,提升青少年儿童及家长防溺水安全意识。
(六)建立巡查防范长效机制。各村要对辖区内所有水域进行责任划分,结合河(湖)长制确定每一片水域管理的责任人,督促加强日常巡查,特别在节假日、暑假期间和高温天气等重点时段,落实全天候值守巡查,并做好巡查值守记录。同时,充分发挥镇村河(湖)长和包村民警熟悉水域、熟悉地形、熟悉情况的优势,因地制宜设立专兼职巡逻队伍,重点时段要开展不间断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劝离游玩、戏水、游泳人员。公安机关要完善落实反应灵敏、合成高效的溺水类警情应急处置机制,加强救生装备配备,确保能够快速高效应对各类突发事态。
三、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位。各村、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一改两为五做到”部署要求,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始终把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民生工程,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
2.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防溺水事关广大青少年儿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村各校要从对学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角度出发,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清工作形势,高度重视教育防范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
3.强化部门协同,狠抓措施落实。要周密安排,成立专班,加强协同,狠抓落实。要加强教育与公安、民政、自然资源、农综、城建、交通、水利、文广、卫计、应急管理、城管、司法、团委、妇联等部门的联防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积极营造全社会防范青少年儿童溺水的宣传氛围。
4.加大督查力度,强化结果运用。镇党委政府将组织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村、各学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每年不少于四次)。对安全管理不到位、工作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治不彻底,以及突发事件信息不报、漏报、迟报、瞒报的,依纪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附:1.石店镇各村各类水域统计表
2.石店镇防范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专班
3.石店镇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网格包保花名册
附件2:
石店镇防范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专班
组 长:李 凯 宣传委员
副组长:张继松 副镇长
成 员:魏 蕊 妇联主席
张弘弢 团委书记
谷士平 民政办主任
王术林 应急所所长
王 涛 司法所所长
王玉勇 农综站站长
杜鸿程 派出所所长
张凌晨 卫计办主任
李 强 水利站站长
肖 静 文广站站长
付廷友 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所长
姚恩宏 中心校校长
周如俊 城建所所长
汤 鸿 交通服务站站长
冯晓东 城管执法分局局长
办公室设在中心校,姚恩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