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霍邱县王截流乡《关于印发《王截流乡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好的建议及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30天,即自2022年4月29日2022年5月29日止。
公示期间,公民可用信件、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网上留言回复等方式反映自己的意见或建议,供政府职能部门研究参考,对于其中的合理化建议,将酌情予以采纳。
公示单位:霍邱县王截流乡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0564-6381001
各村、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2年秸秆禁烧工作,进一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省、市、县有关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继续实行全乡范围内“全时段、全区域”常态化禁烧,严禁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荒草、落叶等污染空气环境行为,确保实现国家和省、市、县通报“零火点”工作目标。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乡秸秆禁烧工作指挥部(名单见附件1),由乡党委书记、乡长分别担任政委、指挥长,统一协调指挥全乡秸秆禁烧工作,乡直各单位、各部门全力配合。各村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明确人员,明确职责,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落实包保责任。实行驻村点长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包户责任体系,采取“乡负责、村为主、组管片、户联防”的禁烧机制,进一步强化乡、村、组三级网格化管理主体责任,明确各级网格管理责任人,将责任细化到田、任务落实到人(详见附表2)。形成“责任明确、上下互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体系。实行“田主责任追究制”和“黑斑倒查制”,严格追究焚烧当事人和监管责任人的责任。
各村实行驻村点长负责制,各村组建应急小分队,设置监控点,组织流动哨,配备必要灭火器材,实行24小时不间断宣传、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焚烧秸秆行为,确保及时发现火点、第一时间处置。
(三)推进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坚持把秸秆全量还田作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主要方向。各村要整合本村农机装备,成立农机作业服务队,从收割、还田、耕作等环节开展一条龙作业服务。建设秸秆收储体系,各村要主动作为,提前谋划,及时与秸秆收储企业联系,帮助农户搞好秸秆打捆离田。今年乡政府每村拨5000元秸秆收集离田工作经费,用于解决秸秆收储企业收取农户秸秆打捆离田费用和清理田头、渠边、坟头堆放的农作物秸秆费用(合计费用超出乡拨付费用的,超出部分由村负担,未超出乡拨付费用的据实结算)。午秋两季农作物收割后乡政府将组织人员对各村秸秆收集离田情况进行督查检查,检查结果与乡拨村经费挂钩。确保从源头上消除焚烧秸秆隐患。
(四)营造宣传氛围。乡、村均要加大秸秆禁烧宣传力度,通过召开秸秆禁烧工作动员会,利用宣传车、村广播、悬挂禁烧宣传条幅、张贴宣传标语和《禁烧公告》、发放《致广大农民群众的一封信》等方式,突出宣传禁烧有关政策规定和对露天焚烧行为当事人的处罚措施,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秸秆禁烧相关要求,使禁烧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五)明确工作职责。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严格落实禁烧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各村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包保责任人加强督查指导,切实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乡财政所牵头,会同乡农综站、环保办按照省市县有关规定,制定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分配和使用管理办法,与各草场对接,兑现秸秆综合利用补贴资金。乡农机站牵头,做好农机作业管理,负责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和农机配套、农机补贴、收割限茬监管等工作。乡派出所牵头,会同属地村对焚烧行为当事人进行调查,严厉打击蓄意焚烧秸秆污染大气环境行为,依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对焚烧行为当事人一律处以每次2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治安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那些不听劝阻、故意焚烧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派出所要从重从快予以治安处罚。乡纪委牵头,按照县秸秆禁烧问责办法和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问责办法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禁烧工作中干部的失职失责行为。
(六)严格考核问责。一是严惩第一把火,被省市通报全市或全县第一把火的,对所在村书记予以免职,村主任依法罢免,包组村干免职,乡包保责任人按纪处理。二是严肃追究继发火点的责任,对卫星监测通报和省市暗访巡查发现火点的,火点数1个的村,所在村书记停职专司禁烧工作,并处1000元罚款,所在地包组(片)村干停职停薪并处1000元罚款,对乡包保责任人按县问责办法采取相应的组织和纪律措施。同一个村火点数达2个及以上的,对乡包保责任人和村支部书记从重处理;对县督查巡查和蓝天卫视检测发现通报火点的,对乡包保责任人、所在组(片)包保村干每次罚款1000元,同一组(片)通报2次的,所在组(片)包保村干予以免职;乡督查巡查发现火点的,对包组(片)村干处以每次500元罚款,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现场有人扑救,灭火并及时处置到位的,只进行经济处罚。同一组(片)发现2处及以上火点的,包组(片)村干予以停职停薪半年,专司秸䄭禁烧工作,对鼓动、授意或纵容农户露天焚烧秸秆的党员和干部、职工,予以严肃处理。
(七)强化督查巡查。乡政府成立由乡长任组长,分管负责人和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派出所、司法所、农经站相关人员为成员的督查巡查小组,负责督查巡查、火点认定和调查处理工作。发现火点,固定证据,作为奖惩依据。重要时段,安排班子成员带班加强督查巡查。禁烧期间用车由分管负责人安排巡查车辆,及时向办公室报备。夜间巡查实行签到制度,村级巡查由村自行安排。
附件1:王截流乡2022年秸秆禁烧工作指挥部成员名单
附件2:王截流乡2022年秸秆禁烧包保责任分工一览表
附件3:王截流乡2022年秸秆禁烧各村工作组
附件4:王截流乡2022年秸秆禁烧督查巡查小组、火点认定小组、巡逻(应急)小组值班表
附件一:
王截流乡2022年秸秆禁烧工作指挥部成员名单:
政 委:付振全(党委书记)
指 挥 长:谢 峰(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 政 委:罗厚喜(人大主席)
李 俊(党委副书记)
李 巍(党委副书记、武装部长)
常务副指挥长:吕兆青(党委组织委员)
副 指 挥 长:窦仁祥(政法委员)
成 员:孔祥新(四级调研员)
冯超军(一级主任科员)
付 萍(二级主任科员)
胡 宇(党委宣传委员)
徐 强(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王 博(党委统战委员)
程 辰(副乡长)
王传胜(副乡长)
范中雷(副乡长)
张经彪(人大专职副主席)
杜鸿程(派出所所长)
陈金星(司法副所长)
郭凤云(财政所所长)
刘敬涛(中心校长)
李大田(农经站长)
张国栋(文广站长)
王保国(农综站长)
张文胜(农机站长)
附件二:
王截流乡2022年秸秆禁烧包保责任分工一览表
村 别 |
责任人 |
茶西村 |
罗厚喜、郭璐琪 |
王截流村 |
冯超军、刘晓梅 |
老圩村 |
付 萍、关杰声 |
长马村 |
王 博、姜 虹 |
下楼村 |
胡 宇、周 娣 |
曾王村 |
李 俊、王珂瑶 |
雷李村 |
李 巍、陈金星 |
南滩村 |
程 辰、杨丹阳 |
王楼村 |
徐 强、何晓龙 |
陈郢村 |
吕兆青、刘明星 |
韩台村 |
范中雷、刘树何、李君杰 |
东湾村 |
孔祥新、刘 洋 |
分水闸村 |
李大田、黄 洋 |
李郢村 |
郭凤云、舒 童 |
张岭村 |
屠清安、陈 静 |
军台村 |
窦仁祥、卢广厚 |
朱张村 |
张国栋、郭 胜 |
三桥村 |
张经彪、王扬海 |
附件三:
王截流乡2022年秸秆禁烧各村应急工作组
1、茶西村应急工作组
组 长:罗厚喜
副组长:郭璐琪、屠新飞
成 员:屠恩友、屠国江、屠金琴、武婷婷、屠恩庆、屠振玉、各村民组组长
其他村按照茶西村示例成立各村秸秆禁烧应急工作组
附件四:
王截流乡2022年禁烧督查巡查小组
组 长:谢 峰
副组长:窦仁祥 吕兆青 徐 健
成 员:徐 强 郭孝鹏 陈金星、刘 洋
王截流乡2022年秸秆禁烧火点认定小组
组长:吕兆青
成员:徐 强、徐 健、陈金星、刘 洋
王截流乡2022年禁烧巡逻(应急)小组值班表
6:00—12:00 谢 峰 徐 健
12:00—18:00 吕兆青 郭孝鹏
18:00—24:00 程 辰 高 龙
24:00—6:00 窦仁祥 吴国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