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时间:2021年10月25日至11月24日。
二、征集方式:
(一)通过意见征集页面留言板块(http://www.huoqiu.gov.cn/content/column/6800531)提交;
(二)书面信件。邮寄地址:霍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耕地保护监督股,邮政编码:237400;
(三)电子信件。发送至电子邮箱1321927208@qq.com;
(四)拨打热线:0564-2778518。
来函来件,请在信封表面或者来件主题注明“霍邱县建立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意见”字样。
附件1:关于《霍邱县建立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情况的说明.doc
附件2:霍邱县建立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2021年10月25日
关于《霍邱县建立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情况的说明
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县自然资源局牵头起草了《霍邱县建立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针对实施方案有关情况,起草说明如下:
一、起草依据
2021年4月1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完善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工作机制的意见》(自然资办发〔2021〕33号),要求推动建立“田长制”,实行县、乡、村三级联动全覆盖的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出台了《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田长制的意见》(皖发﹝2021﹞23号),依据上述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本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为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县自然资源局在深入学习省市有关文件,以及借鉴我县林长制、河长制等好的经验做法,经过反复研究论证,形成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向各乡镇及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建议,经过梳理汇总、修改完善,并经司法审查后,最终形成了《实施方案》。
三、主要内容
《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组织体系。细化了三级田长等工作职责,并提出了具体保障措施。
霍邱县建立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完善耕地保护长效机制,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夯实各级耕地保护主体责任,促进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农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全力推行田长制,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 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基本国策,落实 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田长制为抓手,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 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
二、总体目标
构建“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田长制责任体系,实现地有人种、田有人管、责有人担的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管模式,完成上级下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耕地保有量目标,确保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质量不降。
三、组织体系
以行政村划分为基础,将全县区域内所有耕地纳入网格化监管保护范围,分层级建立田长制。县级网格设立总田长、副总田长和田长,乡(镇)级网格设立田长、副田长,村(社区)级网格设立田长、副田长。每级网格一并设立网格员等,对耕地实行网格化监管。
(一)县级网格。总田长由县委书记和县长担任;副总田长由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分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县长担任,田长由分包乡镇(街道)的县级领导担任。网格员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担任。
(二)乡(镇)级网格。田长由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田长由乡(镇)驻村点长担任,网格员由乡(镇)驻村干部担任。
(三)村(社区)级网格。田长由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担任,副田长由其他村支两委成员担任,网格员由村委委员、村民组组长等担任。
县田长制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田长制日常工作,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其他部门分管副职等为办公室成员。
四、工作职责
(一)县级网格职责
总田长对全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负总责,负责推动全县田长制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的建立和落实,制定本级田长制实施方案,督促解决全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方面的重大问题;副总田长为直接责任人,协助总田长协调解决全县田长制工作具体问题,对下一级田长和本级有关单位田长制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大棚房”等违法用地问题进行重点查处,制定落实“非农化”“非粮化”常态化监管措施等,研究部署全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田长负责协调督促包保区域落实田长制工作。
网格员负责传达上级田长工作相关要求,定期对下级网格员履职情况进行检查、督导。配合田长做好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承担网格化管理的主要责任,对网格内占用耕地,特别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项目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对项目审批进行全方位监管,确保县域内不发生重大违法占用、破坏耕地行为。
(二)乡(镇)级网格职责
乡(镇)级田长对辖区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负总责、负责推动本级田长制管理责任体系的建立和落实,制定田长制实施工作方案,督促解决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方面的重大问题;副田长协助田长开展工作,承担网格化管理直接责任,加强指导村(社区)级田长制工作,建立健全管护队伍,统筹协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等部门人员,组织开展耕地巡查检查,对重大突发案(事)件,及时向田长报告,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分包区域内的巡查、检查工作。
网格员负责贯彻执行上级田长工作相关要求,定期对其管辖区域的下级网格员等履职情况进行检查、督导,配合本级田长做好管辖区域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承担网格化管理的直接责任;对辖区内的耕地进行常态化巡查并做好记录,对发现各类违法违规占用、破坏耕地行为及时制止、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恢复,及时处理村级田长、网格员等上报的违法违规占用、破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行为;加强对各类项目用地的监管,严防少批多占或改变用途;对下级田长、网格员等履职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定期对村级田长等进行业务培训。
(三)村(社区)级网格职责
村(社区)级田长负责本级田长制的建立、推行,落实网格员、巡田员等人选,建立健全耕地保护监管队伍,宣传并落实耕地保护政策,对辖区内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制止、报告违法占用、破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行为,对改变种植结构等“非农化”“非粮化”现象予以制止,定期向上一级田长汇报本村内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情况;村级副田长负责协助田长开展工作,督促各村民组落实田长制相关工作要求。
村级网格员负责对网格内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开展日常巡查并做好记录,有条件的村也可以聘任专职巡田员负责日常巡查任务,动态掌握管辖范围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情况,及时发现、制止、报告非法占用、破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行为;管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界桩等保护标志;宣传耕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实行田长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凝聚力量,齐抓共管,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各乡镇政府作为本辖区耕地保护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统筹推进田长制落实,科学合理的制定田长制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源头控制,强化过程监管,调动各方保护耕地积极性,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全面落实。。
(二)夯实工作基础。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把田长制作为推进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科学合理划分网格,充分配备人员,理顺责任体系,分工责任到人,坚持问题导向,最大程度地防止违法占用、破坏耕地问题的发生,确保网格内耕地保护目标的落实;充分运用“国土调查云”“ 耕地卫片”等自然资源监管平台,强化巡查监管,对重点地区和重大违法占用、破坏耕地行为进行预警、管控,同时要注重巡查监管结果运用,强力保障田长制全面实施。
(三)强化考核监督。将田长制推行情况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做到离任交清单,接任接清单;对耕地保护成效突出的乡镇、村各级田长、网格员等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对耕地保护不力的田长、网格员等,予以通报批评、约谈;对因失职渎职导致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被违法占用、破坏,尤其是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突出的,作为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规处理。
(四)大力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广泛宣传实施田长制的重要意义,增强公众耕地保护的意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耕地保护,及时制止和检举违法占用、破坏耕地的行为,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耕地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
1、县级田长名单和责任乡(镇)
2、县级田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责
附件1
县级田长名单和责任乡(镇)
总 田长:李 煜 长集镇
韦能武 马店镇
副总田长:田维胜 城关镇
杨军章 城西湖乡
刘 博 高塘镇
田 长:王 俊 潘集镇
程 明 冯井镇
傅 状 宋店镇
储叶来 花园镇
罗 文 临淮岗乡
王海伟 白莲乡
李晓天 石店镇
高立富 三流乡
沈 勇 新店镇
何 超 开发区
刘洁心 周集镇
李 跃 户胡镇、孟集镇
黄 曙 彭塔镇
任 丽 曹庙镇
刘德勇 范桥镇
周 明 冯瓴乡
王 晖 众兴集镇
石康生 王截流乡
张 彦 河口镇
陈 力 龙潭镇
冯家勇 夏店镇
傅长发 乌龙镇
贾国全 临水镇
徐 丽 岔路镇
马仁高 邵岗乡
附件2
县级田长制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和工作职责
(参照市级)
一、办公室主任及副主任
(一)办公室主任由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负责统筹、指挥、协调办公室成员单位工作,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二)办公室副主任由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分管负责同志担任,负责协助办公室主任推进各项工作。
二、办公室成员
县委组织部:负责将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评价的重要参考。
县委宣传部:负责指导田长制相关宣传教育和社会舆论引导等工作。
县委政研室:服务县委谋划和推动全县田长制工作,协助县田长制办公室有关成员单位完善相关配套政策。
县委编办:负责建立健全与田长制相适应的体制机制。
县检察院:负责依职权协助推动提升土地执法查处效率,严厉打击破坏耕地违法犯罪行为,推动检察公益诉讼、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支持推进土地执法查处工作。
县人民法院:负责推进违法占用耕地类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执结,推动审执分立。支持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打击各种违法占用耕地行为。
县发展改革委:负责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及省统筹投资,支持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
县公安局:负责涉嫌违法占用破坏耕地刑事案件调查,依法打击涉地违法犯罪行为。
县司法局:负责督促责任单位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耕地保护法治宣传,促进耕地保护法治建设。
县财政局:负责会同县自然资源局研究制定耕地保护补偿激励及资金管理办法,促进耕地保护制度落实。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承担县级田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加强与县级田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和各乡镇田长制办公室协调。配合制定实施耕地保护补偿激励及资金管理办法,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强化耕地保护监督管理,查处违法占用耕地建设行为等。
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依法查处向农田排放重金属或含量超标的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违法行为。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参与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督查,指导公路、水运建设项目集约节约用地,依法用地。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参与做好县级田长制办公室工作,加强与县级田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和乡镇田长制办公室协调。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和利用,提升耕地质量等工作。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会同自然资源等部门共同落实设施农业用地长效监管机制,严防“大棚房”问题反弹。
县水利局:负责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为粮食稳产增产提供水利支撑,指导水利工程项目集约节约用地,依法用地。
县审计局:负责组织开展农田建设、保护、利用等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并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中关注田长制落实情况。
县统计局:参与对田长制执行情况、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等考核工作。
县林业发展中心:负责指导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参与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督查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