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曹庙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六安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六政务公开办〔2022〕53号)、《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的等工作部署,结合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要求与我镇工作实际,编制2022年霍邱县曹庙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霍邱县曹庙镇政府联系(监督电话:0564—6884001,地址:霍邱县曹庙镇政府大院,邮编:23744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2年,按照县委、县政府、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相关部署及要求,我镇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定期召开政务公开相关工作会议,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政府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有效性,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镇政务动态信息更新857条,解读上级政府政策4篇,成交公告共15条,其中包含了本年度疫情防控、惠农惠民等重点工作,充分发挥了政务公开的作用,把政府行使权力的行为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下。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我镇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制度办公,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具体要求,有效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本年度我镇线上通过霍邱县曹庙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依申请公开”栏目收到申请1条,回复1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曹庙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并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三审”制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我镇网页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设计、布局,进一步提高了政府网站便民、利民的服务水平。二是定期维护网站平台,及时更新栏目信息,定期排查已公开信息,补差补缺,对出现的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并按时报送整改报告。三是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自助查阅区,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张贴相应的办事指南,通过电子触摸屏、信息公开栏、宣传手册等方式向社会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明确党政办为全镇政务公开工作牵头单位,协调、指导、督促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强化责任追究。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积极参加县数据资源管理局组织相关培训会议和集中办公。三是是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对各村月度考评中,得分直接与村干部绩效挂钩,提高各村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四是在村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留言簿,在政府大门设立意见箱,设立投诉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及时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履行社会评议工作职责,推动阳光政务服务开展。五是责任追究方面,2022年我镇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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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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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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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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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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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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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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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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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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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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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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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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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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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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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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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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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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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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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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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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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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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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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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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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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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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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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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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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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当年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问题:主动公开信息意识不强;公开内容不够丰富,数量不够多,信息公开信息不够及时;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机制、协调发布机制及监督检查机制的落实还有待加强。
措施:增强工作意识,积极主动及时发布政务公开相关信息;工作人员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策文件的学习,拓宽公开渠道,采用政府公开栏、村务公开栏、便民手册等多种方式进行公开;在熟练掌握业务知识的基础上,拓宽学习的维度和深度,提升综合素养;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
效果:各领域信息公开更加平衡,内容丰富;信息公开量大、面广,信息公开及时;各项机制完备。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情况:
问题:没有专职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由办公室人员兼任,且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对政务公开的认识有待提高,对政务公开的相关政策存在领会不深、业务不精现象,业务能力需进一步加强。尤其是对渉密信息范围的把握,大多数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缺乏这方面专业知识,无法对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等作出准确的判断,对信息界定上有偏差;公民参与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识单薄,网上互动不够。尽管政务公开也做了大量的宣传工作,但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的认识重视不够,对于非公开的内容界定不理解,对于依法申请公开的流程认识不到位。
举措: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推进政务公开的目标任务,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经常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参政议政水平,完善社会监督机制,运用多种媒介加大政务公开的宣传力度,让广大人民群众熟悉政务公开;加强培训教育,加强服务意识、专业技能教育,造就一批政务公开的专门人才;提升公民意识,促进转变政务公开职能,加大群众对政务公开的满意度测评和意见反馈频率,真正把服务理念贯穿始终,取计于民、用计于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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