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宋店镇中心学校安全制度
第一章 学校行政安全管理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集会、出操安全管理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楼道安全管理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技防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隔离室安全管理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维稳工作综合防控制度
第二章 学校教务安全管理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实验室污水排放管理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微机室安全管理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办公电脑安全管理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图书室安全管理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循环教材使用管理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体育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学科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章 学校后勤安全管理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物资保管安全管理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安全经费保障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校园安全巡逻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电气线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校园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防震减灾工作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防汛安全工作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浴室管理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开水房管理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学生宿舍管理员岗位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学生住宿规章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校园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节能管理制度
第四章 学校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学生安全一日常规
宋店镇中心学校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学生健康管理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教师上下班安全管理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学生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学生携带物品监测、管理制度
第五章 学校安全教育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1530”安全教育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安全工作宣传教育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开学第一课”宣传教育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安全预警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安全主题班会”活动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安全“三项治理”宣传教育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学生自护自救宣传教育制度
第六章 学校安全检查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校园安全检查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学校安全巡查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交通安全检查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饮食卫生检查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校舍、装备、体育器材检查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学校周边环境检查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第七章 涉校安全专项制度
(一)安全保卫系列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门卫管理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保安人员着装管理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门卫室卫生管理规定
宋店镇中心学校门卫登记验证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门卫值班巡查制度
宋店乡中心学校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二)消防安全管理系列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责任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教学区消防安全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食堂消防安全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学生宿舍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教师宿舍区消防安全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实验室安全消防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学生微机室消防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防火检查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用火安全管理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管理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燃气、燃油和电器设备检查、管理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消防设施器材配置管理维护保养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演练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消防疏散通道及设施管理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三)食品安全管理系列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节水管理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节约粮食管理制度
(四)交通安全管理系列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学生上学、放学交通安全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责任书
(五)防溺水安全管理系列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学生溺水安全管理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六)防欺凌安全管理系列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校园欺凌预防处理制度及应急预案
宋店镇中心学校校园欺凌防治会议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校园欺凌信息强制报告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校园欺凌预防处理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防欺凌信息员制度
第八章 学校传染病防控安全管理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宋店中心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及疫情处理24小时值班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中小学消毒通风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晨午晚检工作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
宋店镇中心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校舍安全管理,杜绝因校舍隐患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施校舍定期检查制度。学校每学期开学前应对校舍进行一次普查,在重大节假日、纪念日来临前,视情况开展校舍安全检查。
二、学校值周教师和值周领导应对校舍进行常规安全巡查。
三、校舍安全应定期普查和不定期检查结果应作好记载。
四、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和危险点,检查人能消除的必须立即组织消除。检查人不能消除的应及时报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并请有资质的房屋鉴定部门鉴定,按照鉴定要求立即组织消除隐患;学校不能消除的要及时报告市教育局,并作好防范工作,确保师生安全。
五、经有关单位鉴定为C级危房的,学校应立即组织采取措施排危;如无能力排危的,应及时书面报告教育局,并对危房进行监控管理。
六、经有关单位鉴定为D级危房的,应当立即撤离师生,停止使用,对危房进行封闭,并贴上警示标志。
七、如须暂时使用C级以下危房,必须书面向教育局请示,经批准同意后方可使用。
八、暂时使用C级以下危房,学校必须组织专人每天早晨上课前对房屋进行检查,险情未加大或无其它异常情况,方可使用。每天对房屋的检查情况应作好记载。在使用C级以下危房过程中,如发现险情加大或其它异常情况,应立即组织师生撤离,并按规定上报。
宋店镇中心学校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教室是学生学习知识的重要场所之一,具有人员密集易发生危害事故的特点,系学校安全防范重点场所。为保障教室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教室的门窗必须常年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门窗发现损坏,及时报修,维修之前及维修过程中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二、教室门的钥匙应由班级指定专人保管,门窗每天落实值日生随时关锁好。
三、教室需保持清洁,桌椅摆放整齐,每天清扫,避免蚊蝇、蟑螂等害虫滋生。未经学校同意禁止悬挂挂钩、绳索、吊带等
四、教室内禁止杂物堆积,必须保证前后门畅通。学生在教室内学习期间,禁止锁死教室前后门。
五、学生课桌内除放课本、学习用品外,其他贵重物品不得放在教室内,严禁学生带入易燃、易爆物品到教室,禁止使用明火(如点蜡烛、燃烧废弃物)。
六、学生应当爱护教室内的各类公共设施,如有不正常损坏应照价赔偿并追究相关责任。
七、教室内不准私拉乱接电源,乱设插座,乱使用电器。教室内照明设施及电源发生故障时,师生不得随意拆装,立即切断电源,及时通知总务后勤人员维修。
八、严禁学生攀爬窗户、门、护栏出入教室,不准学生在无保护措施情况下擅自登高擦洗户外窗玻璃,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九、非本班学生,未经教师许可,不得进入教室,对于可疑人员徘徊教室或廊道内要仔细盘问,正确及时处理。
宋店镇中心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危化药品应设专门房间、专用安全柜存放,柜外应有明显的危险品标志,并加双锁保险,由两人负责,领用危险品必须按规定执行,领用人必须签字确认,以免酿成事故。
二、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及时维护维修。
三、实验室和危化药品保管室要做好防火、防爆、防触电、防中毒、防创伤等工作,保证房间通风良好,要配备灭火器、砂箱等消防器材及化学实验急救器材等防护用品。
四、制订并不断完善设备设施、药品的使用操作规程和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张挂在明显地方,严格贯彻执行。
五、实验室要采取防盗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保管室内。
六、实验室工作人员作为实验室安全防护的责任者,应随时随地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学校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
七、任何人不得私自将有毒物品带出实验室,违者造成后果应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八、对违反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火灾、被盗、污染、中毒、人身重大损伤、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实验室要保护好现场,立即向学校报告。学校有关部门要及时对事故作严肃处理,追究有关人员相关责任。对隐瞒不报或缩小、扩大事故真相者,应予以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宋店镇中心学校体育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学校正常体育活动的开展,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减少或避免体育活动期间的伤害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安全教育。体育课教师必须在每学期第一课,进行体育课课堂安全教育。在备课时,必须针对活动项目和内容设计安全注意事项和课前安全提示。在体育课、大课间、课外活动和运动竞赛过程中,要学生进行思想品德、运动常识、运动伤害预防与救助和运动安全教育,让学生了解造成运动伤害的原因、后果和预防措施,要求学生在体育活动时遵守纪律、思想集中、严肃认真、掌握科学锻炼方法。
二、加强运动技术指导和安全保护工作。要求学生知晓每一项运动动作技术要领,懂得锻炼和保护的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和应该注意的事项。教师应耐心地指导学生练习,并多做示范动作。要加强运动安全保护,逐步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和互相保护的能力。
三、加强体育教师的专业技能水平,教学组织能力。严格活动纪律,严格规定运动程序,严禁学生在体育活动中有发生打闹、涣散的现象。分组活动要落实人员严格管理。
四、学校体育教师要与医务人员密切合作,建立学生体格检查制度。对于有病与体弱的学生,必须在医生指导下才能进行适当的体育活动。
五、学校体育场地和器材等设施应符合体育活动安全和体育卫生标准要求,要与学生年龄、生理特点相适应。体育教师和体育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合理划分运动场地和设置警戒标志,并根据具体情况规定运动秩序和规则。场地、设备应注意经常检查,及时修理,消除隐患。
六、学校在利用其他公共场所进行活动时,要熟悉周围环境,加强安全保护,防止坠落、倒塌等事故的发生。
七、学校在组织铅球、垒球等投掷运动时,需要有专门的场地条件,要设置警示标志,画出警戒区,加强组织、严格纪律、认真保护。在没有场地和设施的情况下,禁止开展投掷类活动。
八、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到非正式游泳场馆游泳。组织学生到游泳池游泳必须要有领导、有组织地进行。要事先进行安全教育和纪律教育,要进行下水前的准备活动,要限定活动时间;要组织安全保护和救护小组;游泳结束,一定要清查人数。组织学生到天然游泳场游泳必须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严密组织。
九、学校组织学生进行远足、登山、野营等活动应加强领导和组织,出学校活动应执行报批制度。
十、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的穿着应符合安全要求,一般要求穿运动服和无跟软底鞋。衣服要宽松,不应穿带有口袋的制服,身上不要佩带金属徽章、别针、小刀和其他尖利或硬质器物等。
十一、学生发生运动伤害时,要立即组织救治,伤情严重,应按规定向当地政府和教育局安全办报告。
宋店镇中心学校学科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为提高全体教师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充分调动任课教师参与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学科课堂教学安全管理,有效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教学秩序正常进行,特制定学科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学科教师要将思想道德教育和安全生命教育贯穿于教学活动之中。任课老师必须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的各项规范、按照学科教学要求,进行教育教学活动。教学活动中要确保学生安全,并经常结合各学科特点和教学内容,有的放矢对学生进行安全与生命教育。
二、任课教师要严格遵守课堂时间和工作纪律。要按时到达工作岗位或进教室上课(含分担的自习课、学校临时调换的课时),不得迟到、早退、外出;上课时间不准接打电话;不得自行提前上课或滞后下课。坚决杜绝缺岗、漏人和随便缺课、调课、串课现象。如情况特殊,确需调课的,必须经教务处批准。
三、每节课任课教师必须在上课请先清点班上学生人数,认真核对学生出勤,若发现学生无故缺席或有异常情况,应立即询问情况、查明原因并及时和班主任或者学校领导取得联系。
四、课堂教学过程中要时刻关注学生的思想和身体状态,发现学生情绪不稳定或身体状况不好时,应主动询问情况,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处置。
五、上课期间,教师不准将学生拒之门外或滞留在办公室内,更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或回家。
六、上课期间,任课教师应加强课堂教学管理,及时制止学生之间嬉戏打闹,预防并避免学生斗殴打架等严重干扰正常课堂教学秩序事件或造成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
七、教师要依法施教,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应尊重学生人格、尊严,不得讽刺、挖苦、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八、全体教师要严格遵守执行学校制定的作息时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随意提前上课、下课和拖堂。情况特殊或工作需要调整作息时间,必须报教务处同意后方可执行。节假日不准任何学生在学校学习和生活,更不允许教师在节假日为学生补课。
九、体育课应加强组织教学,体育教师要认真组织、合理安排、科学教学,坚持上下课集合制度,确保学生人身安全。要做好必要的准备活动和设施及器材的安检。教学活动中,要尽量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十、理化生实验、微机、音乐、美术等学科,教师要认真备课、严密组织、加强管理。对教学场地、器材、电路等要进行详细检查,在确保没有任何安全隐患后方可进行。特别是使用具有一定潜在危险性学具的教学,一定要谨慎有序地组织好学生的活动,严格要求学生按照要领和规程进行规范操作,杜绝事故发生。
十一、体育、信息、音美等室外活动课要严格实行学生考勤制度,科任教师要在上、下课时清查人数,如实登记,教务处应加强督查和落实。
十二、因管理不善、措施不当、工作失误等原因造成教学安全事故,任课教师将负直接责任。学校将视其性质、情节、后果、影响等予以相应的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