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宋店镇中心学校经费及资产情况
为了加强我校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上级教育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教育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1、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应坚持统一政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3、学校成立 “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固定资产的产权界定、配备、清查、变动处置,以及资产使用、维护过程中的监督任务。
4、确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资产的配置、登记、统计、维护、保管等,对易燃、有毒及特殊商品入库时,要严格验收,妥善保管,对所管资产的安全完整负有责任。
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与计价
(一)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的物质形态的资产。
(二)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学校的课桌椅、图书等,均要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三)学校认定的需要按照固定资产进行管理的其它物资或耐用品。
固定资产的分类,固定资产分为六大类:
第一类 土地、房屋和建筑物
1.土地:指单位具有使用权的土地。
2.建筑物和附属物:指单位控制、所有和使用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其中房屋包括办公用房、教育教学用房、仓库、宿舍、食堂用房、锅炉房等教辅用房;建筑物包括道路、围墙、操场、绿化景观等;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通讯线路、输电线路、水气管道等。
第二类 一般设备
1.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包括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一体机、录像设备、电话总机、电话机、等。
2.电气设备:空调机、电风扇、电视机、电冰箱等。
3.家具用具及其他:包括档案柜、沙发、茶几、床、办公桌、椅等。
第三类 专用设备:包括教育用实验仪器、量具衡器、机械设备、网络设备、监控设备、投影设备、广播音响和视频设备等。
第四类 图书:指图书室、阅览室的纸质图书或电子图书、数据等。
第五类 其它固定资产:指未能包括在上述各项内的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的管理
设置固定资产的总帐、明细帐,按照县教育经费核算分中心设立固定资产总帐,按照六大类设立明细科目核算固定资产各大类的金额;按固定资产的品名设置明细帐、卡,进行数量、金额核算,以反映固定资产的增加和减少情况。明细帐应设置资产的购进日期、规格型号、单位、单价、数量、存放地点、来源等栏目。认真执行领用手续,领用人须主动填写领物单并填写使用时间,贵重资产要经主管领导批准,并按期归还,不允许长期占用。各单位对在用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由单位负责资产管理 的部门或人员填写、领用人签章的“固定资产使用情况登记簿”。
责任追究
若在固定资产管理过程中,出现未按规定履行职责,擅自处置固定资产,以各种名目和手段侵占固定资产或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而造成固定资产损失或流失的,要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和处罚,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