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宋店镇中心小学校园安全突发事件
预警信息、应对情况、调查处理情况
一、组织管理
组织领导机构:
在教育局、中心校领导下,成立本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蒋明全
副组长:程开姜杜道贤柯淑芳
成员:全体班主任
下设办公室
卫生事件联络员:李德儒
二、建立保障机制
(一)安全保卫小组
负责人:程开姜
职责:在突发时间的前期处置过程中,负责现场警戒、秩序维护、人员疏散等。
(二)医疗救护小组
负责人:朱介宝
职责:组织院前紧急救护,配合专业救护人员救护工作。
(三)综合信息小组
负责人:谢春妍
职责:实时纪录突发事件的发展过程,提供真实材料,按规定拟稿上报。
(四)后勤保障小组
负责人:陈春德
职责:负责现场救援物资配送、供给,日常应急物资储备。
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集体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群发性疾病等。
四、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及化学物品中毒)、污染事故、免疫接种事故及严重异常反应,以及其它重大疑难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1、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在学校建立考勤监测制度,指定卫生联络员对师生员工中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校医或委托当地卫生医疗部门对其进行观察分析和病症排查,必要时采取进一步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当地疾病预防与控制机构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2、突发事件报告
(1)突发事件期间,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确保信息畅通。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学校突发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必须马上启动本校应急预案,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之内向本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向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4)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向学校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五、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将突发事件的等级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等。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学校的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出应急反应。
以下分级标准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的标准界定。
(一)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
本地区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1)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各级各类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系统内的传染病通报。
(2)学校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3)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门人员指导与督促疫情发生地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学校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
(4)学校内如无传染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要进行控制。
(5)传染病流行时要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2、重大突发事件
本地区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传染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对全体师生员工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3)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4)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5)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特大突发事件
本地区发生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传染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在二、三级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2)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3)避免人群聚集和流动。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学术活动和会议的时间;学校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应暂缓进行;暂停成人教育和业余培训等教学活动。
(4)对教室、实验室、食堂、图书馆、体育馆、厕所等场所在使用期间每日进行2-3次消毒、通风换气。
4、校内传染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1)要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甲型H1N1流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鼠疫及肺炭疽等疑似病例,可对该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学校在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如出现两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及校内续发病例,可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若需全校停课,中小学须报县教育局批准。
(2)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应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采用网上授课、电话咨询与指导、学生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在学校停课放假期间,学校领导和教师要坚守岗位,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
(3)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工作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二)食物中毒
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卫生、教育和公安等部门;
(2)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卫生部门处理;
(4)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1)迅速报告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同时,在对事故认真调查的基础。必要时对事故相关责任人追究相应责任。










皖公网安备 34152202000119号